南都讯 记者赵青 实习生黄俊 通讯员谢佩桦 梁艳华 “4·26”世界知识产权日到来前夕,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该案涉及国内知名内衣及家居服饰品牌“蕉内”。


旁听现场。通讯员供图

现场还邀请了暨南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师生代表40余人到庭旁听。

原告“蕉内”是国内知名内衣及家居服饰品牌,旗下拥有多个注册商标,包括“蕉内”“蕉内凉皮”“蕉内热皮”“聚蕉于内”等,并在电商平台长期占据行业领先地位。

原告主张,蕉内品牌以白色背景、黄色色块、小黄人图标、标签、坐标以及色彩的运用结合成了最经典的装潢,在服装行业内具有较高的识别度和知名度,其店铺所形成的装潢已经具备了识别商品来源的功能,属于反不正当竞争法所规定的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包装、装潢。

原告发现,四被告未经许可公开宣传、使用侵权标识实施侵权,并分别在多家等知名电商平台开设“蕉点”店铺,生产并销售侵权产品,构成侵权。

庭审现场,合议庭围绕“争议商标与原告权利商标是否构成近似”、“是否构成商标性使用”“四被告是否存在共同侵权的意思联络”等焦点问题展开法庭调查。

原告出示了商标注册证书、公证封存物等证据,证明被告未经许可生产并销售侵权产品,侵犯了原告的商标专用权,并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

被告则就其享有“蕉点”等注册商标专用权、原告使用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不构成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不会使消费者混淆的角度进行答辩。

双方充分举证、质证,并进行激烈的法庭辩论。案件将择期宣判。

同学们纷纷表示,通过近距离旁听庭审,对商标保护与反不正当竞争的法律适用有了更深刻的理解,不仅感受到了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也提示了我们要合理合法地使用自身权利,同时要尊重他人的合法权益,共同维护良好的市场竞争秩序。


暨南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师生代表40余人到庭旁听。通讯员供图

“希望通过此类活动,增强社会公众的知识产权意识,警示市场经营者尊重他人智力成果,也为高校培育法治人才提供实践支撑。今后越秀法院将继续通过庭审公开、交流座谈、案例发布等方式,营造全民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法治环境。” 越秀法院知识产权庭庭长徐晓红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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