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也就是说,我们这个国家所有的权力都是属于人民的。

从理论逻辑上来说,无论是各级行政执法部门也好,无论是某个人也罢,手里拿着人民群众赋予的权力,就应该想方设法的为老百姓谋取福利。

我们国家的绝大多数公务员都是全心全意为老百姓服务的,但是也有一部分人,利用人民赋予的权力,假公济私,徇私枉法。



近几天以来,广东陆丰的一位派出所所长被推到了舆论的风口浪尖之上,原因很简单,这位派出所所长的一位堂侄涉及到一起案件。

当地的一名男子遭到这位派出所所长堂侄的殴打以后导致偏瘫,两年后就死亡了,但是让人匪夷所思的是,在这起案件当中,出现了很多疑问。



按照死者的姐姐王女士的说法,事发后第二天,派出所就把店里面的监控设备拿走了,但是诡异的是,监控设备里面的监控画面被删除了。

万幸的是,王女士已经提前拷贝了一份,也正是提前拷贝的这一份视频,有可能成为这起案件最重要的证据。

更加让人匪夷所思的是,涉案人员是当地派出所所长的一位侄子,按照我们国家现行的法律规定,这位派出所所长必须回避。



但是让人难以理解的是,直到七天以后,黄花菜都凉了,这位所长才进行了回避,我们想问一下,这样的回避还有什么意义?



这还不算什么,更加离奇的是,男子在死亡四年后,死亡原因竟然也被人修改了,给出的理由是看错了。

所以很多人发出了灵魂拷问,一位派出所所长的权力到底有多大?真的可以大到一手包天的地步吗?

实事求是的说,派出所所长是最基层的领导,正常来说,应该是正科级,权力说大不大?说小不小?

但是大家都知道,从古到今,都有一条不成文的潜规则,那就是官官相护,说白了,如果这起案件真的像当事人王女士说的那样,那么,这起事件当中,绝对不止派出所所长一个人。

因为大家都知道,这样的事情牵扯面太广了,首先把一个人殴打成偏瘫,最少也应该属于重伤了吧。



但是,就被打成偏瘫了,竟然被一口断定为轻微伤,相信大家都知道,如果构成轻伤的话,就已经属于刑事犯罪故意伤害罪。

但是如果是轻微伤的话,这起案件最多就被定性为治安案件,所以这两名暴徒最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行政拘留了事。

直到后来,这位被殴打至偏瘫的年轻男子最终不治身亡,打人的暴徒才被以寻衅滋事罪判刑一年多。



按照当事人王女士的说法,幸亏当时自己留了一个心眼,把所有的监控视频拷贝了一份,否则的话,这样的事情就像窦娥冤一样永远都没有办法深渊了。

我们只想问,他们为什么有这么大的胆子?从2018年到现在,七年多的时间过去了。

被打偏瘫致死的那名男子,父亲因为伤心难过也已经走了,王女士因为要给弟弟申冤,最终,丈夫也离开了。



真正的是应了那句老话,家破人亡,但是王女士一直在坚持,她坚持了七年,或许她的坚持感动了上苍,或许她的坚持感动了上帝,也或许她的坚持感动了那些心中仍然还有一丁点正义感的人。

整整七年啊,我们不知道这位亲弟弟被人殴打致偏瘫,最后不幸死亡,父亲也去世了的王女士到底是怎么样坚持下来的?

但是对于王女士的所作所为,我们只能从内心表达钦佩,他不只是在为自己的家庭讨回一个公道,更是对这个社会不公平的血泪控诉。

最终这件事情还是在网上被曝光了,从目前网上曝光的内容可以看出,这起案件离谱的地方太多了。

首先,派出所到底是谁把这个监控视频取走的?被删掉的视频到底是谁删除的?这个人一定要找到,这是在破坏证据,身为执法人员,这是严重的刑事犯罪,这种人拉出去枪毙都不为过,因为就是因为有这种人的出现,才让公信力严重的下降。

其次,派出所所长在这次事件当中到底扮演了什么样的角色?另外,伤情鉴定的人又在这起事件中扮演了什么样的角色?

如果王女士所说属实的话,当地的公检法机构在这起案件当中显然都扮演了不光彩的角色。

当然了,目前,这也只是王女士的片面之词,所以,强烈呼吁当地的相关部门迅速介入调查。

必须要把这样的事情查清楚,因为这件事情已经在全社会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这种事情对公信力的损害太大了。

所以这样的事情必须是从快从速从严调查,对于这样的事情,大家有什么看法呢?

虽然我知道这样的文章不一定能发的出去,而且还有可能给自己惹上惊天的麻烦,毕竟那些人不是一个人,他们可以随意查到我们的信息。

但是,我还是决定把它发出去,因为我摸了摸自己的心脏,它还是热的,它还在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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