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梓澈事件是一起引发广泛社会关注的儿童虐待致死案件。3岁男童黄梓澈在父母离异后被生父及其同居女友长期虐待,最终因颅脑损伤于2024年9月4日死亡。该案件于2025年4月17日在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在采访生母马某的视频中,黄梓澈妈妈马某说:孩子被亲生父亲女友虐待致死,亲生父亲还和凶手在某平台打卡秀恩爱,亲生父亲要求她撤掉报警并指责她不该尸检。今天亲生父亲以被害人家属身份出庭。



从一些网友的转述来看,这父亲和他女友,甚至是一起住的爷爷奶奶,甚至是邻居,还有报警时接警的,都是凶手。当然,其实案件的真实是如何,暂时还没有更细的报道,这些也是网友的一些总结。真是残忍。





看着挺可怕的。这很明显就是虐待死的。近期,此事因为媒体的传播也得到了热议。大家一致认为家庭虐待儿童的有关法律需要完善了。



3岁男童黄梓澈临终泪痕刺痛全网,孩子抢救时听到妈妈来了流下眼泪。





虽然案件充满各种疑惑,而所有的不解都被指向,家庭琐事,甚至是家庭教育。但是背后其实也是法律意识的淡泊,以及对养育这件事,很多家长,是不合格的。



案件背景与经过。

黄梓澈(2011年出生)父母马女士与黄某未领结婚证,形成事实婚姻。2021年孩子出生后,黄某多次出轨,马女士于2023年带孩子独自生活。2024年1月,黄某以“奶奶病危”为由将孩子接走,并切断与生母联系,交由同居女友赵某照料,此后母子失联长达7个月。
2024年8月24日,黄梓澈因昏迷送医,被发现全身遍布新旧伤痕,包括头部瘀肿、咬痕及四肢淤青,诊断为脑死亡,最终于9月4日离世。尸检显示死因为钝性外力致颅脑损伤。

后续的细节来看。生父,竟然成了被害者家属。其实,他才是最大的罪魁祸首,还一直表示自己不知情,出去工作赚钱。

至于孩子生父黄某人的女友赵某的施暴手段:衣架抽打大腿、掐醒熟睡中的孩子、高温天罚站,用袜子堵嘴阻止哭喊、抱摔致颅脑损伤;全身咬痕及新旧伤痕叠加,虐待持续至少3个月。连续4天未进食,胃内发现石子,体重仅15斤(正常3岁儿童约28-32斤)。

黄某虽在场却未制止,甚至威胁马女士放弃抚养权。邻居证实其默许赵某施暴,且曾让孩子长期穿长衣遮掩伤痕。



很多人在此很疑惑,生母这个时候去哪了?为何自己带的孩子就这样给了如此的生父骗走?后续就没有管过孩子了?

网上的视频看,孩子是被生父黄某用奶奶得了癌症骗走的,据说骗走以后就一直不让孩子和生母碰面。孩子亲生母亲马女士报警,警察以家务事为由,没有进行调解和找孩子。

或者案件的逻辑我们理一理,大概就是:

因为这孩子是儿子,大家知道的,儿子嘛。然后也没领证,但是已经有事实婚姻,孩子生母马某应该也要再嫁,黄某自然也想要回儿子,但是同居女友赵某后妈就不太愿意照顾这个孩子。于是,带着就虐待了。黄某虽然不是自己动手,但是也是觉得这样管教孩子很正常,甚至自己可能也是棍棒教育模式。于是,孩子死了以后,他还要说自己也是受害者。说自己上班不知道这么严重。

至于孩子的生母就更惨,7个月后再见已是在临死那瞬间,据说孩子已经在ICU,医院要求孩子的亲生母亲来签字才同意拔管,结果她发现孩子满身的伤,孩子在最后一瞬间还是带着一滴泪离开。





至于感情出轨这些,就另当他论。仅仅是从儿童的监护照顾来看,黄某当然是主要责任人,当孩子被他骗回去以后。



网友很郁闷的是,这样,生父都没幼儿被虐待致死,此父亲竟然没有涉嫌虐待幼儿罪?

至于施暴者赵某在庭审中承认虐待行为,庭审中态度冷漠,未表悔意。被检方以“虐待罪”和“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起诉,最高可判死刑。

至于生父黄某监护失职,黄某因涉嫌遗弃或共同虐待行为,可能被另案追责。

孩子的生母马女士拒绝民事赔偿,坚持要求判处赵某死刑,并在庭审中因目睹施暴监控晕厥送医。

事件启示
现行法律对“虐待罪”量刑偏轻(最高7年)太轻了,需与“故意伤害罪”数罪并罚以实现罪刑相适。需建立强制报告制度,强化社区、学校对异常情况的干预责任。

当然,最重要的还是,生育一定是建立在有经济基础,有爱情基础,有责任心,有爱心的基础上的。没有的话,还是不要开始养育生命。

养孩子啊,没那么容易的。吃不了苦,就别生。不负责,真的一点责任都没有?很多父母啊,以为孩子是婚姻的利息,其实,孩子是婚姻的债务。

没有爱,没有一定的经济基础的婚姻,生出来的孩子都很遭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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