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由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上海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为指导单位,上海市企业联合会、上海市企业家协会、上海市青年企业家协会共同主办的“2023-2024年上海市优秀企业家、上海市优秀青年企业家评选表彰工作”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开展。
此次评比表彰工作旨在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更好实施《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加快建设世界一流企业”“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把各方面优秀人才集聚到党和人民事业中来”的要求,以及《上海市聚焦提升企业感受 持续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行动方案》(即8.0版)提出的“积极弘扬企业家精神”工作部署,进一步激励企业家在新时代新征程的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和建立现代化产业体系中,为上海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贡献。
据悉,本次评选表彰工作紧扣国家发展战略任务和优化营商环境要求,聚焦重点产业、新兴产业等细分赛道,重点关注具有高成长性创新性企业,大力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努力造就具有战略眼光、开拓精神、创新能力和社会责任感的企业家群体。作为贯彻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8.0版相关要求的重要举措,本次评选表彰面向全市各类所有制企业,扩大民营经济企业覆盖面,并提高评选名额占比;不简单强调现有规模和既往业绩,突出新兴产业、新赛道企业和专新特精以及高创新性高成长性企业;注重优秀企业家队伍后备力量,强调优秀青年企业家人才建设。
在参评人员范围上,凡在本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法人地位的本市各类所有制企业的经营管理者,即任职一般为3-5年的董事长(董事会主席)、首席执行官、总裁、总经理等职务的公司或企业领导人均可申报参加上海市优秀企业家和优秀青年企业家评选。
在申报推荐方式上,除“企业自荐”外,还可采取“组织推荐”“专家举荐”等途径。同时需明确,所有申报人选和上报材料需经本企业党组织同意,未建立党组织的企业须经所在上级主管部门或注册地(也可办公地)党组织审核同意。当选2023-2024年上海市优秀企业家、优秀青年企业家的人员可作为推荐全国优秀企业家评选的预备人选。
本次申报参评的主要条件有五个方面:
1、坚守家国情怀。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做爱国敬业的模范。主动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对国家、对民族怀有崇高的使命感和强烈的责任感,把企业发展同国家繁荣、民族兴盛、人民幸福紧密结合起来,在百年变局和战新产业面前,勇于承担危难险重任务,主动为国担当分忧;办好一流企业,经营管理业绩突出,企业主要经济指标位居本行业、本地区前列。
2、坚持创新驱动。投身制造强国、质量强国、航天强国、交通强国、网络强国、数字强国和科技强国,把创新作为引领企业发展的第一动力,积极成为创新发展的探索者、组织者、领导者,推动企业的组织创新、技术创新、市场创新。贯彻新发展理念,具有突出事迹,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成效显著,具有突出的创业创新实践,企业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特别是在攻克掌握行业核心技术、关键技术和发展新兴产业中有突出贡献。
3、坚持诚信守法。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信用经济、法治经济要求融入企业生产经营全过程,具有法治意识、契约精神、守约观念,自觉依法合规经营,坚持公平竞争,诚信经营;坚持绿色发展;善待员工,企业劳动关系和谐;在任期间,企业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质量、安全事故和失信、劳资冲突事件。
4、积极履行社会责任。践行ESG理念,积极统筹发展与安全;努力稳定就业岗位,主动分担“六保”工作和“六稳”任务;坚守生态环境保护底线,热心教育助学、社区回报、灾区救助等公益慈善事业;在乡村振兴和实现共同富裕的发展中有突出表现
5、努力拓展国际视野。带领企业促进国内国际双循环发展,积极参与国际竞争和合作,在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坚持国际化战略,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在推动企业和产品走向世界具有突出表现。
本次评选表彰工作为时5个月,主要分为三个阶段:4月25日-5月31日为报名和推荐阶段,6月1日-7月15日为审核和评比阶段,7月16日至9月30日为终审、公示和表彰阶段。
本次评选表彰工作设立评审指导委员会,由本次活动指导单位——上海市经信委、上海市国资委为主体组成;设立评选专家委员会,由涉企市有关部门领导、经济管理界学者、市级协会、企业界人士、相关媒体和有关方面专家及代表组成;设立评选表彰工作办公室由上海市企业联合会、上海市企业家协会、上海市青年企业家协会共同组成,上海企联、上海市青企协秘书处具体负责评选表彰的日常工作。
本次评选表彰工作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弘扬企业家精神,正确把握评选表彰工作的导向;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确保评选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评选工作一律不收费,不以任何形式增加企业负担。
【本次报名联系方式,上海市企业联合会、上海市企业家协会,上海市静安区共和新路2623号A座四楼406室,联系人:王建平021-56031119、18901890505,黄媛媛021-56030598、13918746731;上海市青年企业家协会,上海市徐汇区东湖路9号东湖大厦2202室,联系人:彭丹红021-54960575、15900861096,马俊超021-54591176、13701764309】
原标题:《上海市优秀企业家、优秀青年企业家评比表彰工作全面开展》
栏目主编:崔家琛 文字编辑:崔家琛 题图来源:新华社
来源:作者:陈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