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环境有问题,第一问责的就应该是相关监管部门,缺斤少两,欺诈消费者为何屡屡发生,鬼秤问题不断,为何监管机构不能及时发现?让消费者承担损失那是倒反天罡,对恶劣商户的纵容也是犯罪,轻罚作恶的商户是对消费者的二次伤害。
4月25号讯,湖北武汉“消费者买鱼不宰杀遭商户砸秤砣”引发关注,消费者不当场杀鱼就是怕商户缺斤少两,没想到该商户明显是用了鬼秤,不仅恶语相向,而且用秤砣砸消费者脚面,事发后,当地仅对这名商户拘12天,停业半个月作为处罚,如此轻饶怎么能让其改正呢?
一名探店博主发布视频称,他在4月19号来到武汉汉阳区邓甲生鲜市场,花费33元购买了一条活鱼,结果鱼贩要当场宰杀才卖,博主不同意,结果商户直接辱骂,说博主是故意闹事,说不杀鱼要提前说明等等。
自己花钱买的鱼杀不杀自己说了算,但商户显然是做贼心虚,鱼的重量肯定不对,于是说不卖了,双方争执之中,鱼贩直接抄起一个铁秤砣砸向消费者,秤砣砸中消费者脚面,之后,鱼贩一家抢夺博主的手机,对博主进行了殴打,旁边的顾客帮忙报了警。
民警赶到现场后带走了鱼贩,博主将事情经过曝光后,引发了网络热议,大部分人都将矛头指向鱼贩用鬼秤,肯定是缺斤少两怕被发现才辱骂殴打消费者,毕竟这种事在当地并不少见,之前也有博主遇到过类似事情。
不过也有人说,鱼贩可能是把宰杀鱼的劳动付出算到了卖鱼之中,帮忙宰杀也浪费时间,鱼贩也不容易之类,这完全是混淆是非,如果说宰杀鱼服务需要另外收费,应该提前说明,而不是直接加到鱼的重量之中,欺诈消费者。
这家鱼贩之所以如此嚣张,背后还是有所依仗,不知道过往坑骗了多少消费者,鱼贩因为殴打他人,故意损坏他人财物,被当地警方行拘12天,停业15天,但这个处罚显然太轻了,引发了大众的不满,缺斤少两外加辱骂殴打消费者,仅停业15天是不是过于儿戏了?
这种恶劣的商贩应该重罚10万,毕竟这不会是他第一次欺诈消费者,而且还殴打消费者,损坏消费者财物,算得上故意伤害,如此欺行霸市的商贩刑拘都不过分,另一方面,这种商户存在是否证明市场监管存在漏洞呢?
不仅是市场监管属于监督,海鲜市场同样存在责任,这么恶劣的商户海鲜市场是怎么检查的?应该对海鲜市场一样处罚,只有对这类恶劣的商贩严惩,才能保证消费者的权益,否则只会让当地营商环境变的恶劣,没有消费者,又岂能存在商户之理。针对此事你怎么看,下方留言分享你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