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践行服务为民宗旨,有效缓解县城区停车压力,提升公共资源使用效率,按照县委、县政府安排,决定对县城区首批6个机关单位104个停车位面向社会免费开放。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开放单位

交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交口县农业农村局、交口县发改工信和科技商务局、交口县应急救援中心、交口县医疗集团、交口县水头镇卫生院。

二、开放时间

全天24小时开放

三、开放区域

机关单位院内划定的地面标线及指示牌指定区域

四、适用车辆

核定载客人数7座及以下的小型非营运车辆

五、停车须知

1.有序进出:车辆按照标识指示牌进入驶出,主动接受机关单位内部管理人员的管理,登记车牌、联系方式等信息。

2.规范停放:按照划定车位停放车辆,不得占用消防通道、出入口及非停车区域。

3.文明停车:保持车内外整洁,不得在车内或停车场内遗留垃圾、废弃物,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

4.禁止长停:禁止长时间停放,避免影响机关单位正常工作秩序。对超过24小时未驶离且联系无果的车辆,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5.安全防范:机关单位仅提供停车场地,不承担车辆及车内物品的保管责任,车主须自行做好车辆及财物安全防范。

本公告自2025年5月1日起施行,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停车有关规定,共同营造安全、有序、便捷的停车环境。

交口县城市管理和交通运输

综合行政执法队

2025年4月24日

来源:交口融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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