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解决市城区住房困难群体住房问题,依据《濮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城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和标准的通知》等相关政策,现开展2025年市本级公租房实物配租申请报名,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剩余配租房源情况
●本次配租的公租房房源为苏北小区(位于盘锦路东、苏北路南)、南苑小区(位于花园路南、乐居路西)、康居花园(位于石化路南、长庆路西)、东方花园二期(位于绿城路北、历山路两侧)等分配剩余配租房源,户型主要有两室一厅、一室一厅、单间。
申请对象
申请公租房实物配租应当以家庭为单位,每个家庭确定1名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成员为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为共同申请人。原则上以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户主作为申请人,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申请人由其监护人委托申请。申请人与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间应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抚养关系。
申请条件
(一)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租房实物配租
1.申请人及家庭成员为本地常住城镇居民户口;
2. 经民政部门认定为低保、特困供养、低保边缘、刚性支出困难人员及家庭的;
3.在市城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6平方米以下;
4.单身家庭提出申请的,申请人须年满30周岁。
(二)城市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职工及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租房实物配租
1. 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具有本地常住居民户口,或非本地常住居民户口且在本地新就业职工及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
2. 在市城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6平方米以下
申请需上传材料
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低收入证明(民政部门出具的低保、特困供养、低保边缘、刚性支出困难证明)、不动产证明、劳动合同或社保缴纳证明(新就业职工及外来务工人员)、毕业证等学历证明、工商营业执照(新就业职工)等,以及市本级公租房管理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
申报方式及流程
本次市本级公租房实物配租申请采用线上申报、线下辅助方式进行。
1.线上申报
申请人通过支付宝→进入“豫事办”→在“推荐服务”中选择“一件事专区”→选择“申请公租房”→按照提示选择“省份(河南)”和“地区(濮阳市→濮阳市)”→进入信息填报页面后,申请人按照要求填报信息并上传证明材料后提交申请。
2.线下辅助
在阳光大厦二楼设置服务窗口,主要提供线下辅助填报服务。
申报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启动申报工作。
分配原则及要求
按照申请家庭通过申请取得市本级公租房实物配租轮候资格的时间顺序,依次在市本级剩余公租房房源中进行选房,直至全部完成配租。
取得市本级公租房实物配租轮候资格的申请家庭,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选房或签订租赁合同的,视为放弃,不再保留其轮候资格。
房源全部配出后,再申请公租房实物配租保障的,进入轮候库,待有新的房源后进行配租。
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0393-6665121 0393-6665899
来源:濮阳市房地产事务中心
编辑:王冰洁
责编:刘向敏
审核:韩 波 孙 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