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拳打击“套代购”

小线索牵出“套代购”走私大案



“套代购”是指套用他人免税额度,购买免税商品并销售牟利的走私活动。近日,广州海关开展了打击海南离岛免税“套代购”走私专项行动,现场查获一批涉嫌走私的化妆品、洋酒等离岛免税物品,案值约6000万元。

2022年7月,广州海关缉私局接到海关风险控制部门移交线索,显示关区内有人组织社会闲散人员或亲友前往海南,购买本应自用的离岛免税品运往广东,二次销售牟利的走私活动。

广州海关缉私局侦查一处三科民警 曾毓



购买他们的免税额度,让他们去海南购物,然后让他们把海南的离岛免税商品通过邮寄或者自提的方式运往广州、佛山等地。

广州海关缉私局番禺分局侦查科科长 王殿通



收到货之后,再通过一些(网络平台),对一些国内不特定的客户,进行二次销售,来赚取中间的差价。

海关缉私部门侦查发现,从事海南离岛免税的走私团伙各自有自己的进货和销售渠道,团伙头目大都是二三十岁的年轻人。

学历比较高,一般都具有大学本科以上的文凭,对新潮事物的市场摸得比较透彻,他知道一些热销的化妆品、电子产品在国内可能会有差价,所以就利用海南离岛免税政策,进行一些牟利活动。

由于涉案团伙多,涉及海南及广东佛山、广州等多地,广州海关缉私局组织番禺、机场等多个分局的警力组成专案组,展开深入侦查,对涉案团伙择机收网。

警方统一查缉抓捕

打掉23个走私团伙



专案组的缉私民警通过线索梳理和摸排研判,排查出23个海南离岛免税走私团伙,逐步掌握了这些团伙走私犯罪的相关证据,随后专案组组织展开统一抓捕行动。

缉私民警在广州市番禺区抓获其中一个团伙头目苏某勇。经初步查实,苏某勇从2020年5月开始至案发时,利用他人的离岛免税额度购买大量化妆品、洋酒、电子产品,货值达131万多元,涉及向外邮寄的包裹数950个。

为了扩大利润,他们会赶在一些免税店的打折季,或者是差价比较大的时候,自己购买机票或者带亲朋好友,以组织他们去海南免费旅游的名义,针对性地购买一些热门商品。

在番禺缉私分局侦查的案件中,方某是涉案案值最大的走私团伙头目。方某从2022年初开始,组织他人从海南免税店购买手机、平板电脑等电子产品180多部,以及大量进口护肤品、酒类等,邮寄到广州大学城所开门店,再进行网上和线下销售。

方某不到一年时间,购买的海南离岛免税商品总货值超过了300万元。



行动中,缉私民警在方某的仓库查获涉嫌走私的海南离岛免税包裹24箱,经开包检查,里面全部为高档进口化妆品,价值10多万元。



海关律师邵丹分析:



1、《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关于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的公告》(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33号)离岛旅客每年每人免税购物额度为10万元人民币,不限次数。已经购买的离岛免税商品属于消费者个人使用的最终商品,不得进入国内市场再次销售。

2、《刑法》第一百五十四条(二)未经海关许可并且未补缴应缴税额,擅自将特定减税、免税进口的货物、物品,在境内销售牟利的,按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定罪处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走私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刑法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的“保税货物”,是指经海关批准,未办理纳税手续进境,在境内储存、加工、装配后应予复运出境的货物,包括通过加工贸易、补偿贸易等方式进口的货物,以及在保税仓库、保税工厂、保税区或者免税商店内等储存、加工、寄售的货物。

3、本案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以偷逃税额量刑。个人起刑点,偷逃税额为10万元;单位犯罪,起刑点为20万元。偷逃税额与量刑之间的关系,在不考虑主从犯、自首、立功等量刑情节的情况下,偷逃税额与量刑的关系如下表:

4、受疫情影响,出入境人员大受限制,香港、澳门与内地的人员流动也受限。相当数量的“代购”从业人员转战海南免税套代购,这是近期“套代购”走私案件频发的背景。比如,某份判决书显示,被告人谭某在“闲鱼App”“抖音App”等渠道了解到有人加价100元收购雅诗兰黛小棕瓶,遂购买好离岛船票,到免税店购买化妆品后进行二次销售。2020年3月至2021年3月,谭某安排代购人员购买“闲鱼App”或微信朋友圈中客户需求的商品,为代购人员购买离岛船票并每人支付约500元报酬,每件免税品加价30元至100元二次销售。期间,还摸索出使用积分兑换免税商品再进行销售的方式。经计核,期间偷逃税额45万余元;最终法院对其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三万元。

5、在海南免税店购买免税品都要供身份证,所有购买者都是有记录的;海关一旦发现异常,加上情报经营手段,很容易顺藤摸瓜把整个团伙打掉,这是也是为何海关缉私一行动就是抓获几十个嫌疑人的技术背景。比如某份判决书显示: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数字海峡(海南)科技有限公司出岛船票订票记录,证实2020年3月至2021年1月期间,被告人杨某(手机号码186XXXXXX)为陈某、符某等代购人员订购出岛船票的记录。而免税店内消费记录及支付信息,证实杨某订票出岛的代购人员在海南省内免税店的消费记录。

6、就目前已经公布案例来看,与跨关境走私案件偷逃税额动辄几百万、几千万,甚至数亿元相比,“套代购”涉税金额比较小,但是法律法规已明令禁止“二次销售”,建议相关人员不要有侥幸心理,贪图小利、以身试法,轻则行政处罚,重则不免牢狱之灾。

来源:海免海口日月广场免税店党工团志、中国光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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