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碧翰烽/文

有的乡镇干部坦言:”上级下达的工作目标任务,如果不合实际,踮起脚都完成不了,那就只剩下应付了,形式主义必然不可避免。谁会用心去做?“

有的基层干部反映:”一些工作指标要求达到100%,或者是零发生,而按照客观规律和基本常识去分析,实际上是不可能的。那么基层干部就以侥幸心理应对,觉得这样的目标任务完全要靠运气,就会导致躺平。“

比如,有基层干部说,像有关人群的服务管理工作,有的上级部门要求必须达到100%。可是,人是自由流动的,心态也是各不一样的,家庭、工作情况也不一样,怎么可能做得到100%?对此,基层干部建议,可以考虑设定一个基本达标比率,或者设定一个”区间值“。

关于这个问题,法院考核方面其实有这样的做法。比如有基层法官提到,法院在考核”案件比“”上诉率“”审限内结案率“等等工作指标时,就以”区间值“作为标准,而不是简单地规定一个比率,只要在”区间值“内,就是达标、合格的。

再比如,遏制各种事故、有关案件发生,是基层干部的又一大压力。因为,经过各级层层加码之后,有的地方就对基层提出了”零事故“”零案件“目标,而案件、事故的发生,有主观、客观等多重复杂之因素,有基层干部就反映,的确是防不胜防。

有基层干部说,防范交通事故发生的压力很大,因为动态性太强,导致事故发生的人、车、路等方方面面因素比较复杂,完全防范住难度很大。

比如农村留守老人驾驶无牌无证无保险的三轮车、电动车,安全隐患极大,农村有近五成事故由此引发。但如何彻底根治就是个难题?因为从老年人的安全意识和现状来看,一方面是对其执法难,另一方面老人因为不懂电脑或文盲也难以考到相关证件。

还有一个满意度考核问题,也是基层干部反映较多的。诚然,基层工作主要是做群众工作,是为群众提供服务的,当然就得让群众满意,这是我们基层工作的根本宗旨,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于是,12345、110等热线工作当中,一般都会考核当事人的满意度,这本无可厚非,因为这能让基层干部扑下身子,真正为群众办事,围绕群众反映的诉求和困难去想方设法解决。

不过,有的满意度考核偏离了客观实际。比如不考虑诉求的合理性、合法性,让基层干部围绕着一些无理诉求反复折腾精力。特别是同样一个诉求,如果在多个平台反映之后,就得进行多个平台的回复与满意度回访。当然,有的还将满意度的标准设定过高,比如要求达到100%满意度;或者是对满意度进行排名,导致出现内卷。

科学的满意度考核,也可以考虑设立一个”区间值“或”最低值“,不能强求100%,达标即可,也不要搞什么排名。任何事情都不可能做得到100%,尤其是对有些矛盾纠纷的调解,总会有双方的妥协让步才能达成,哪能做得到各方心平呢?

还有令基层干部颇为疑惑的是,有的工作,一方面强调”零问题“,要求做到十分完美;另一方面又要求必须”找问题“,问题找得越多越好。

有鉴于此,有的基层干部建议:一是上级制定工作目标时,要切合基层实际,尊重客观规律和基本常识,不能过于追求完美,动不动就是要求100%或零发生。否则,有的地方就可能做出一些不可思议或荒唐的事情,或者是躺平。

二是上级制定工作目标,要充分征求基层、社会和群众意见,不能坐在机关闭门造车,也不能简单发个征求意见函”走走形式“,更不能搞”拍脑袋“。还可考虑组织专家进行科学论证,有很多事情,只有经过充分讨论,才能发现问题所在。

三是关于工作目标任务的制定出台,可以考虑公开接受社会的监督,或者是在科学论证的基础上,通过一定范围内的民主投票测评来确定。

总之,就是坚持实事求是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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