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通告
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阜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根据交通管理工作需要,于2025年4月30日正式启用部分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现将新启用设备的设置地点通告如下:
一、电子警察12处:
中清路与竹园路交口;
竹园路与广颍路交口;
太和路与光明路交口;
太和路与柳荫路交口;
太和路与古泉路交口;
太和路与双河路交口;
东方路与众兴路交口;
众兴路与科教路交口;
向阳路与长青路交口;
颍河东路与青峰路交口;
阜蚌路与向阳路交口;
朝阳大道与湖滨东路交口。
以上点位主要抓拍违法行为有: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驾驶机动车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驾驶机动车逆向行驶、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等。
二、卡口设备10处:
中清路与文化路交口;
中清路与竹园路交口;
竹园路与广颍路交口;
颍淮大道与阜康路交口;
东方路与众兴路交口;
众兴路与科教路交口;
向阳路与长青路交口;
颍河东路与青峰路交口;
阜蚌路与向阳路交口;
朝阳大道与湖滨东路交口。
以上点位主要抓拍违法行为有: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
阜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5年4月24日
关于启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通告
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阜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根据交通管理工作需要,于2025年5月1日正式启用10套警用无人机移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对阜阳市高速公路内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取证。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新启用设备主要抓拍违法行为有:
非紧急情况时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行驶的;
在高速公路上骑、轧车行道分界线的;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行车道上违法停车的;
驾驶机动车非紧急情况下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上停车的;
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
阜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5年4月24日
来源:阜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通讯员 王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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