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通告

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阜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根据交通管理工作需要,于2025年4月30日正式启用部分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现将新启用设备的设置地点通告如下:

一、电子警察12处:

中清路与竹园路交口;

竹园路与广颍路交口;

太和路与光明路交口;

太和路与柳荫路交口;

太和路与古泉路交口;

太和路与双河路交口;

东方路与众兴路交口;

众兴路与科教路交口;

向阳路与长青路交口;

颍河东路与青峰路交口;

阜蚌路与向阳路交口;

朝阳大道与湖滨东路交口。

以上点位主要抓拍违法行为有: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驾驶机动车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驾驶机动车逆向行驶、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等。

二、卡口设备10处:

中清路与文化路交口;

中清路与竹园路交口;

竹园路与广颍路交口;

颍淮大道与阜康路交口;

东方路与众兴路交口;

众兴路与科教路交口;

向阳路与长青路交口;

颍河东路与青峰路交口;

阜蚌路与向阳路交口;

朝阳大道与湖滨东路交口。

以上点位主要抓拍违法行为有: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

阜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5年4月24日

关于启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通告

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阜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根据交通管理工作需要,于2025年5月1日正式启用10套警用无人机移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对阜阳市高速公路内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取证。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新启用设备主要抓拍违法行为有:

  • 非紧急情况时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行驶的;

  • 在高速公路上骑、轧车行道分界线的;

  •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行车道上违法停车的;

  • 驾驶机动车非紧急情况下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上停车的;

  • 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

阜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5年4月24日

来源:阜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通讯员 王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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