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安徽省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安徽省创建一流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 <创建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对标提升举措(2025版)> 的通知》,全文如下:
安徽省创建一流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创建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对标提升举措(2025版)》的通知
省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加快破解经营主体反映集中、矛盾突出的痛点难点,持续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发展环境,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创建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对标提升举措(2025版)》,请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一、强化工作落实。落实营商环境“一把手工程”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方案或安排,实行清单闭环管理,推动各项举措及早落地见效。相关举措原则上于2025年11月底前完成。
二、突出企业有感。畅通企业诉求反映渠道,广泛收集、认真办理每个具体诉求,切实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做到有求必应、无事不扰。紧盯企业所需所盼,强化企业全生命周期高效服务和增值赋能,推动解决更多“一类问题”,加快工作迭代升级。
三、持续改革创新。结合实际积极开展营商环境首创性、差异化改革,拉高标杆对照学习沪苏浙等地先进做法,打通制约高质量发展的堵点卡点,创新更多务实管用、可复制推广的经验,形成“一市一品”等更多特色和亮点,打造更多“近悦远来”的营商环境标杆和品牌。
四、深化科技赋能。以数字化、智慧化改革为牵引,充分利用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着力破解深层次体制机制障碍,以场景应用创新驱动服务供给创新,打造更多具有安徽辨识度的数智化应用和标志性成果。
五、加强宣传推介。坚持企业视角,多渠道、多维度加强涉企政策措施、改革成效等宣传解读,推介兴业创业发展环境,讲好创优营商环境“安徽故事”。及时总结交流经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好经验、好做法,促进互学互鉴,引导干部增强大局意识、服务意识、诚信意识、廉洁意识,推动全省营商环境整体优化提升。
安徽省创建一流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
2025年4月14日
创建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
对标提升举措(2025版)
一、推进市场化营商环境建设
1.推动市场准入规范透明。全面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推进基础设施竞争性领域向各类经营主体公平开放。强化全省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深入整治在行政许可、备案、确认等实施过程中违规增加条件、材料,擅自扩大延伸审查,以及违规设置企业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等行为。
2.深入推进公平竞争政策落实。健全公平竞争审查抽查规则,加强公平竞争审查数智化应用,建立企业公平竞争座谈会制度。深入整治民生等重点领域垄断行为,重点查处针对中小企业的限定交易、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以及固定商品服务价格、划分市场等垄断行为。
3.持续优化招标投标市场环境。分行业修订招标文件示范文本,引导招标人根据项目特点,科学合理选择评标方式、确定评标标准。完善评标委员会对异常低价投标的评审处理流程,依托电子评标系统开展异常低价预警和辅助评审,强化评审过程监督约束,依法依规处理异常低价投标。探索数字智能技术应用,实行AI“类人”评审、投标文件多模态雷达监测、生成式招标文件合规检测。深入开展“双盲”、跨省远程异地评标,推行“电子横向暗标评审+打分监测”。加大对串通投标等突出问题的整治力度。
4.持续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扎实推进政府采购领域“整顿市场秩序、建设法规体系、促进产业发展”三年行动。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归集发布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货物、服务和依法不进行招标的工程项目等信息,为中小企业提供政府采购政策支持和服务引导。
5.推动创新资源向企业集聚。加大项目、平台、资金、人才、奖励等创新资源向企业倾斜,实现企业牵头承担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出资比例不低于60%,新获批的省产业创新平台80%以上由企业牵头组建,企业牵头和参与承担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占比达90%以上。
6.保障企业人才需求。加强重点、新兴产业及业态人才供需分析,推进急需紧缺人才培养、招引和集聚。推行“劳动维权+就业帮扶”模式,加强劳动保障监督检查,完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机制。落实援企稳岗政策措施,完善招工用工包保制度和劳动对接机制,扎实推进“三级三方服务千企行动”。打造“三公里”就业圈服务网点,因地制宜建设一批“家门口”就业服务站、零工市场。
7.优化人才发展环境。推进全省人才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多渠道汇集人才需求,围绕人才认定、项目申报等高频事项提供综合服务。稳妥推进跨区域职称异地确认,在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科大硅谷稳慎开展境外职业资格认可服务。完善技能人才分类评价机制,全领域推进技能人才自主评价。推动具备条件的企业开展特级技师和首席技师评聘、符合条件的高校和高职院校开展毕业年度学生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优化高层次人才分级分类认定,落实高层次人才服务清单事项。
8.强化“政银企”信息共享。完善省公共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依法依规归集经营主体基础信息和纳税、社保、住房公积金、水电气等反映实际生产经营状况的信息,定期编制省融资信用信息共享清单。建立省融资信用信息主题数据库,推动与国家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信息共享。完善全国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安徽)一体化网络,作为向金融机构集中提供公共信用信息服务的“唯一出口”。
9.加大金融支持科技创新力度。优化科技担保增信服务,发展特色担保产品和批量担保业务,深入实施“支持科技创新专项担保计划”,提高科创企业担保获得率。扩大科创企业“贷投批量联动”服务模式覆盖面,用好“皖美伴飞”共同成长计划专项再贷款,扩大金融支持科创企业“共同成长计划”贷款规模,深入开展企业创新“积分贷”,更好满足科创企业多元化融资需求。
10.加大中小企业融资支持。推动金融机构与全国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安徽)共建信用信息归集加工联合实验室,针对性创新开发信贷产品,更好为企业提供增信、授信等服务。推动金融机构主动对接服务中小企业融资需求,做到“能贷快贷”、费用合理。持续深化“中标贷”、“政采贷”、融资租赁、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等金融服务。推进创业担保贷款扩面增量、线上办理。鼓励金融机构加大碳金融等绿色金融产品创新,支持生态环境保护修复、绿色发展等重点领域项目。探索开展银行业金融机构绿色金融评价。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完善普惠信贷尽职免责工作机制,按照不同岗位、不同类型产品明确尽职认定标准,细化应免责、可减责免责及不得免责等情形,合理确定不良容忍度。探索建立涉诉企业信息澄清机制,法院根据商事案件涉诉企业申请,向金融机构出具涉诉信息的情况说明,降低企业因涉诉被停贷、抽贷的风险。
11.加强土地要素保障。加强土地利用效能评估,优化土地供应模式。引导新上项目优先使用存量建设用地,鼓励采取协商收回、转让等方式实施低效用地再开发,推动工业用地混合复合利用,支持有条件的开发区推进“工业上楼”。
二、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12.健全优化营商环境制度体系。推进涉营商环境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及政策“立改废”,落实制定涉企政策充分听取经营主体、行业商协会等意见要求。加强经济政策和非经济性政策与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避免不同部门政策“合成谬误”。探索引入第三方机构评估,提升评估的独立性和客观性。
13.加强行政复议附带审查规范性文件工作。行政复议机构在审理涉企行政复议案件时,不以企业提出为条件,主动开展相关规范性文件审查,及时纠正超越职权和违反上位法的文件。
14.规范行政裁量权行使。健全覆盖行政处罚、许可、强制、征收征用等各类行政执法行为的行政裁量权基准体系,推动行政执法标准跨区域衔接。完善行政裁量权行使监管规则,着力防范任性执法、机械执法及类案不同罚、过罚不相当等问题。
15.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深化“综合查一次”改革,合理统筹省、市、县三级行政检查计划,实行检查计划全面备案,推动“综合查一次”与“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综合监管、“一业一查”、信用分级分类监管等有机融合。统筹各领域现有行政检查系统平台和资源,打造统一高效的数字化行政检查执法平台,推进行政检查执法信息共享。推广应用“检查码”,全面实行“扫码入企”,做到“无码不检查、检查须亮码、企业可评价”,加强对多头执法、重复检查等行为的智能预警和监督。
16.健全涉企投诉举报甄别处理机制。探索建立涉企投诉举报“黑名单”制度,有效遏制恶意举报、滥用举报权利进行职业索赔等违法违规行为。
17.强化行政执法行为监督。完善行政执法监督信息系统功能,运用信息技术手段,加强行政执法全程监督、问题监测和应对处置。畅通行政执法问题反映渠道,建立行政执法情况定期评估机制,加大对违法违规执法行为警示、整改力度。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整治,突出整治趋利性执法以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等问题。
18.深入推行非现场监管。加强非现场监管政策研究和制度建设。探索建立各行业领域“无感监测”对象清单、“无事不扰”事项清单及非现场监管标准。强化技术应用,拓展非现场监管应用场景,实现远程管、易分类、早干预。
19.深化包容审慎监管。完善并落实行政执法免处罚、免强制及减轻处罚事项清单、行政执法“观察期”等制度,对依法可以采用提醒、告知、劝阻等方式处理的,更多采用柔性执法方式。深化涉企行政执法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工作,研究制定评估工作指引,依法依规最大限度降低行政执法对经营主体产生的负面影响。
20.加强政府违约失信整治。将合法性审查作为作出招商引资承诺的前置程序,做到应审尽审,及时纠正违规承诺、不良竞争等行为。建立政务诚信档案,健全政府信用情况监测机制。建设覆盖省、市、县、乡四级的政府招商引资合同协议履约监管平台,强化履约情况全周期、闭环式动态监管。畅通政府违约失信投诉渠道,完善违约失信行为认定处置、共享公示等机制,及时妥善化解“说到做不到”等问题。持续开展公共政策兑现、政府履约践诺等专项行动。落实《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进一步加大清理拖欠中小企业款项力度。
21.深入推进经营主体合规建设。聚焦重点环节、重点事项,分行业领域编制企业合规指引。建立新入经营主体合规告知制度,推动新入经营主体主动开展合规建设。推进“合规指导”、“合规体检”等服务全覆盖。在教育培训、养老、美容美发、运动健身等信用风险较高的预付式消费领域推行“公证提存”监管模式,促进经营主体诚信经营。
22.完善企业信用激励、约束机制。深入开展“助企增信年”、“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等活动。完善守信激励措施清单,围绕医疗、托育、养老、家政、旅游、购物、出行等重点领域,拓展“信易+”等守信激励、惠民便企场景应用。依据全国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和省地方性法规有关规定,动态更新省失信惩戒措施清单,防止失信联合惩戒范围随意扩大、泛化。推动信用信息查询全面嵌入行政审批、监管等工作流程,实现“应查尽查”。
23.完善企业信用修复制度。深化信用修复“一件事”改革,强化司法机关、行业主管部门、信用服务机构等协同修复和结果共享互认,实现“一次申请,全面修复”。推行信用信息“无感修复”新模式,在企业授权并出具承诺书后,对已经履行行政处罚决定、改正违法行为且达到最短公示期的,由行政执法部门及时主动帮助企业修复信用信息。开展失信问题专项治理行动,推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主体整改退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4.完善纠纷多元调解机制。推广运用“六尺巷工作法”,推动民事、商事、行政等各类涉企纠纷妥善化解。构建完善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衔接联动的大调解工作格局。发挥“法院+商会”调解优势,推进“多元调解+司法确认”,提升调解协议执行效率。试行商事调解组织按照市场化运作方式提供专业解纷服务,深化律师调解市场化试点,促进商事纠纷实质性化解。
三、推进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
25.深化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依托安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创新升级地方特色功能应用,优化整合水运口岸、航空口岸、中欧班列等平台数据资源,高质量建设安徽智慧口岸公共服务平台,提升口岸监管和服务能级。推动沪皖“单一窗口”中“新三样”危险品“水水中转”申报系统建设运用,实现申报信息统一共享、“一单到底”、“非必要不开箱”。
26.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积极争取合肥市获批免于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白名单企业”试点。推动有条件的企业按照“白名单企业”要求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推动真空包装等高新技术货物布控查验模式扩大到铁路运输方式,在风险可控基础上适当放宽参与试点企业范围。持续推动进出口货物“远程属地查检”和“批次检验”监管模式改革。加力推进动植物及其产品智能检疫审批。推进合肥机场、芜湖港智慧口岸国家试点建设。落实进口货物内河运费扣减措施。对符合条件的中欧班列回程境内段运费及其相关费用,不计入进口货物完税价格,为进口转关企业提供便利化享惠依据。
27.服务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组织开展中小企业出海服务专项行动。深化“徽动全球”出海行动。面向全省产业集聚区开展“外综服平台服务地方”系列活动。落实“一企一策”全险种服务,推行通过中长期出口信用保险提供长期融资支持创新模式。强化对小微企业出口信用保险统保支持,及时向企业发布风险预警分析,防范化解重大信用风险。支持有条件的汽车金融公司争取境外子公司试点。
28.打造更加公平便利的外商投资环境。落实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及全面取消制造业领域外商投资准入限制要求。持续开展内外资差别待遇清理工作,保障外资企业在要素获取、政策享受、知识产权保护、标准制定等方面公平竞争待遇。优化外国自然人来皖投资设立企业全流程登记服务,简化外国企业主体资格认证文件。探索通过“容缺受理”等方式提升外资企业注册登记便利度。
29.优化外国人才综合服务。编制2025年版《外国商务人士在安徽工作生活指引》。深入推进“外国人来华工作”一件事改革,提升工作许可和工作类居留证件线上线下“两证联办”效率。推进工作许可证与社会保障卡融合集成,优化社会保障卡制发流程。拓宽加载工作许可信息的社会保障卡在医保、金融、交通等更多领域的应用场景。支持医疗机构开展特需医疗服务,扩充优质医疗资源。全面推广外籍“高精尖缺”人才认定标准,促进更多外国人才来皖创新创业。积极争取外国人才服务保障综合配套改革试点,着力破解外国人才来华工作、公共服务、职业发展、平台建设、社会融入等方面的体制机制障碍。
30.优化外籍人员支付环境。持续扩大外卡受理覆盖面、提升受理能力,动态完善外籍来皖人员支付和外币兑换服务电子地图,优化外卡取现、外币兑换等服务。加大移动支付宣传,推动在线打车、共享单车租借、景点和文娱活动预约、线上点餐等更多外籍人员高频需求场景与移动支付服务融合。因地制宜推进机场(高铁)“一站式”综合服务中心建设,为外籍来皖人员提供支付、通讯、交通、文旅等相关便捷服务。
31.优化知识产权综合服务。坚持普惠服务与重点服务并重,加快打造线上线下一体化、服务机构多元化的知识产权综合服务平台,推进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项目申报、政策兑现等全事项“一站式”办理。提升国家专利局合肥代办处知识产权综合服务效能,完善知识产权业务“一窗通办”工作机制,扩大代办处咨询服务工作站覆盖范围,延伸服务触点,提升服务质量。
32.加大知识产权综合保护。健全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工作机制,强化风险预警和维权信息发布,实施精准指导帮扶,提升企业海外知识产权纠纷防范和风险应对能力。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诉求收集处理和维权援助,推进维权组织向产业集群、工业园区和重点企业延伸。持续开展知识产权行政保护系列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各类侵权假冒违法行为,着力加强消费市场、专业市场(电子商务平台)、展会等重点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加大商业秘密保护力度,深入推进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建设。
33.推动科大硅谷加大开放创新。链接全球资源,深化全球合伙人战略,持续引进全球知名投资孵化运营合伙人机构。健全海内外创新中心管理运行机制,完善“全球校友组织+全球创新中心”全域资源网络。探索飞地孵化、异地孵化、离岸孵化模式,加大重点领域国际科技合作力度。
四、加强改革创新提升政务服务效能
34.深入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智能化、增值化。推动更大范围服务事项“全省一单”。深化政务服务综合窗口改革,全面实行统一收件、系统流转、限时办理、统一反馈。加力推动数据信息“一次采集、多次复用”,提高申报预填比例。加大人工智能等技术应用,推进智能申报、智能审批、智能导办、智能咨询等服务,持续拓宽应用场景、提升服务水平。统筹涉企服务资源,梳理增值化服务事项清单,依托线上线下政务服务渠道,集成提供更广范围、更深层次的政策、项目、人才、金融、空间、法律、科技等全周期衍生服务,打造更多定制化、模块化涉企服务“一类事”场景。
35.优化跨区域政务服务。持续推进长三角区域政务服务一体化,实现更多涉企高频服务事项长三角区域“一网通办”。结合实际推进远程虚拟窗口建设,丰富远程帮办服务场景,运用远程身份核验、音视频交互、屏幕共享等技术为企业群众提供便利服务。
36.深化服务事项减证办、免证办。全面推进“无证明城市”建设,在更大范围实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健全告知承诺信用信息无感核查和归集应用机制。探索开展告知承诺制“叠加式”改革,对特定行业、特定区域准营项目实行“一次承诺、一次审批”。拓展电子证照应用场景,推动跨地区、跨部门互通互认,加快实现政府部门核发的材料免于提交、能够通过数据共享核验的事项免于提交证明材料、能够提供电子证照的免于提交实体证照。
37.优化经营主体登记注册。全面落实注册资本认缴制改革,实施住所(经营场所)“申报承诺+信息核验”登记,构建一人多照、短时多户等数据监测预警体系。探索设区的市内经营主体登记注册“全域通办”、无差别办理,逐步取消设区的市内经营主体迁移登记。深化“证前指导”服务,结合实际打造更多市场准入智能导办服务场景。探索无纸化证照应用改革,经营主体可凭电子证照影印件或展示电子证照开展亮照(证)经营。
38.健全经营主体退出机制。深化强制清算“府院联动”改革,健全企业“强制注销”退出机制,探索向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延伸覆盖。建立税务、社保等注销预检机制,简化撤销“强制注销”登记手续。完善企业破产工作机制,制定“预重整”工作指引。探索推动破产财产处置、投资招募与招商引资有机融合,提高财产处置效率和重整成功率。促进金融机构深入参与破产程序,加大为重整、和解企业恢复生产经营提供融资纾困支持力度。
39.持续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落实“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清单管理机制和常态化推进机制,推动国家新批次改革场景落实。持续拓展服务事项和范围,围绕市场准入准营、工程项目审批等重点领域和高频事项,新增、迭代推出更多“高效办成一件事”应用场景。
40.推进惠企政策“一站式”服务。完善前置协同审查、集中统一发布、精细化拆解匹配等机制,推进各地各部门惠企政策服务平台与“皖企通”深度对接和功能完善,健全惠企政策制定、实施、兑付“一站式”服务体系。深化惠企政策精准推送、申报提醒等智能服务,优化政策兑现流程,压缩办理时限,提升全程网办比例,不断扩大“免申即享”、“即申即享”覆盖面。
41.改进企业诉求办理工作。加强省创优营商环境为企服务平台与12345热线“营商环境监督分线”建设,完善为企服务闭环办理工作机制。推动政务服务领域加快利用人工智能等技术,强化区域性、行业性、周期性涉企问题智能分析研判,赋能企业诉求未提先办、主动治理。
42.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改革。针对特殊建设工程以外的其他工程,细化一般项目与重点项目分类标准,探索实行一般项目消防审验告知承诺制。制定完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豁免清单,落实落细规划许可豁免政策。建立健全房屋建筑赋码和落图机制,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流程数据归集共享。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改革。
43.持续提升不动产登记便利度。深入推进不动产登记事项全省同标、全域全业务类型全程网办,以及“带押过户”业务跨银行业金融机构可办。全面实行商品房买卖电子合同,实现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与不动产预告登记同步办理。推进“图属一致”在线可视化查询,探索实行不动产权利人线上授权委托查询和利害关系人线上查询。对已采取查封措施的涉案不动产,探索实行“带封过户”。
44.优化公用基础设施接入服务。扩大低压办电“零投资”范围,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将低压接入容量上限提升至200千瓦。优化居民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用电报装服务,在有条件的地方推行“一小区一证明”。通过“扫码用电”等模式,对春灌秋收、炒茶烤烟、地摊夜市等季节性、灵活性用电场景,提供免报装、快用电服务。拓展电能监测、能效诊断、能效咨询等“供电+能效”延伸服务。保障运营商通行权,提高共建共享水平,推进园区、商务楼宇、城市核心区等场景移动网络共同覆盖,保障企业自主选择宽带资源接入。
45.提升市政公用服务可靠性。加强水、电、气、网等市政公用服务质量管控,规范服务停供信息公开,强化服务可靠性关键指标日常监测,深化不停供作业技术应用,因地制宜推进老旧小区管网改造,深入开展频繁停供等典型问题专项整治,不断提升市政公用服务质量,城网、农网用户年平均停电时间分别不超过1.05小时、2.63小时。
46.规范行政审批等中介服务。动态调整全省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进一步清理没有法律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为依据的中介服务事项,通过安徽政务服务网等平台及时更新发布。加强中介服务机构及从业人员执业全过程监管,促进依法诚信服务履责,加大对违规收费、弄虚作假、市场垄断、“红顶中介”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
47.推动知识产权服务赋能企业创新发展。开展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惠企对接行动,聚焦重点产业发展加强服务保障,鼓励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构开展知识产权战略咨询和风险预警、产业发展分析、行业规划研究等服务,引导企业建立知识产权合规管理体系,实施专利导航项目,推动企业知识产权核心竞争力进一步提升。
48.推进产业营商环境一体优化。围绕省新兴产业发展需求,“因业施策”探索优化产业营商环境,促进新兴产业融合集群发展。鼓励有条件的国家级开发区围绕产业定位,研究制订园区营商环境建设服务导则,推进要素保障、场景应用、监管服务等集成创新。推动科技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建设一批概念验证中心、顶尖孵化器、新型研发机构、公共服务平台,拓展新兴科技服务应用场景。推动省新兴产业引导基金各母基金等设立并购重组子基金,参与企业并购重组,服务产业链延链固链补链强链。
来源| 安徽省人民政府网站
责编| 袁丹丹编辑| 吴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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