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福鼎市市场监管局发布关于征集农村假冒伪劣食品违法线索的公告:即日起至2025年12月底,向全社会公开征集农村地区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违规线索,共同营造安全放心的农村食品消费环境。
违法线索类型
1
无证生产与经营
无证无照生产经营: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备案)、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擅自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超范围生产经营:超出许可范围生产或销售食品、食品添加剂。
特殊食品销售:未设置特殊食品销售专区。
2
食品质量与安全问题
非法添加和滥用添加剂:在食品生产过程中使用劣质原料、回收食品、非食用物质或超范围/超限量添加食品添加剂。
“三无”食品:生产经营无生产日期、无质量合格证、无生产厂家标识的食品。过期食品: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或篡改食品生产日期、保质期。
以次充好食品:在食品中掺杂、掺假,以不合格食品冒充合格食品。
来源不明食品:未落实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无法提供食品进货凭证、检验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食品。
标签标识不规范:销售的食品标签标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非法经营肉制品:销售来源不明、未经检验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3
仿冒与虚假宣传
冒名生产:发现冒用他人厂名、厂址、商标、标识、生产许可(登记)证号等生产食品。
“山寨”食品:仿冒知名品牌的名称、包装、装潢,误导消费者购买。
虚假宣传食品:对食品的性能、功效、成分等进行虚假或夸大宣传,误导消费者。
4
线上销售违法行为
入网资质审查: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未严格审查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资质。
督促检查: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未对线上销售行为进行有效监管,未及时处置不合规销售行为。
如发现上述违法违规行为
请拨打12345热线电话
或登录全国12315平台举报
(网址:http://www.12315.cn)
也可以通过微信、支付宝小程序
搜索12315平台提交线索
举报人需提供被举报人基本信息、涉嫌违法行为的具体事实及证据。举报内容应真实客观,不得虚构、夸大事实或诬陷他人,否则将依法追责。对提供线索者,市场监管部门将严格保密个人信息,并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利。
福鼎市融媒体中心
信息来源:福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编辑:杨譞
审核:汪晶晶
监制:黄益升
总监制:王良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