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户养了11年螃蟹,因为村里一个通知,不得不放弃10多年来养殖产业,可最后又在赔偿上产生了严重分歧,最终农户选择轻生,后被救起,虽然这件事没有造成更严重的后果,但背后的原因令人深思!
据大皖新闻报道,这起事件发生在江苏泰州,事件中的主人公是焦女士。
2014年焦女士在盐城市步凤镇兆顺村以每亩承包价约1000元的价格,承包了约260农田养殖螃蟹,就在这些蟹田开始赚钱的时候,却突然接到村里提前终止合同的通知。
虽然焦女士万般不舍,但村里的这一决定她也无法改变,当下唯一的希望就是赔偿标准要合理合法,只要过得去他们也没有什么意见。
然而,想什么怕什么,当焦女士得知村里的赔偿标准后,心里凉了半截,因为与自己预估的价格相差巨大。
焦女士说,由于养殖螃蟹对水质要求比较高,前几年因为农田里的农药残留比较严重,一直处于亏钱状态,前前后后投进去了不少钱,现在都还背负着100多万的外债。
直到2021年水质状况好转,养殖才步入正轨开始转亏为盈,每亩利润大概在7000~8000元左右
而村委只答应赔偿3500元每亩,这就相当于赔偿款打了一个对折,与焦女士预期的8000元的赔偿标准相差甚远,最终双方僵持不下,惹出了这一出闹剧。
焦女士说,为了逼迫他们签字,当地村委不仅用车堵住了从蟹田出来的路口,还派了一些陌生人对他们实施24小时监视,甚至连睡觉都有人在周围看着,这让他们忍无可忍,最终和门口的人吵了起来,然后又报了警。
焦女士提供的门外监视人员图片
也就是在4月22日,焦女士在无奈之下选择了跳河轻生,好在当时现场有人,被丈夫和一名民警救起。
据焦女士透露,之所以无法接受村委3500每亩的赔偿方案,是因为养蟹投入本来就很高,每亩蟹田投入大约在7000~10000元之间,所以她接受的最低底线就是8000元每亩。
对于焦女士的说法,当地镇政府相关负责人表示,焦女士跳河确有此事,当时村干部也及时将她救起,并不存24小时监视的情况,关于赔偿问题,该负责人也承认,村委是按鱼虾标准赔偿的,由于养殖螃蟹成本不一样,赔偿可能确实少了一些,目前已在督促村委继续做好协商工作,按正常程序解决纠纷。
这件事也在网上引发不小争论,有网友认为因为涉及国家用地或政策变动,农户的确需要无条件同意,但所涉及的承包费用及当前产值该退的要退,该赔的要赔,本没来有什么争议。
但是,村委用堵路和24小时监视的方式就有些说不过去了,堵既不能解决问题,还有可能升级矛盾,甚至造成更大的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