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发生交通事故后

应该第一时间下车查看情况

及时报警

拨打急救电话

并保护好现场

这是驾驶员都了解的基本常识

然而

总有人心存侥幸

自作聪明 试图逃避法律责任

滨州一男子驾车出行

在发生交通事故后

竟然上演了

一出“偷梁换柱”的把戏!

2025年2月28日00时58分许

姚某某驾驶号牌为鲁M****52小型车辆

行驶至中海转盘由南向北时

碰撞了

停放在路边停车泊位内的5辆车

鲁C***57小型箱货、鲁M***30小型轿车

鲁M***Y小型轿车、 滨州HL****5货 架

美团M***340二轮电动车

事故造成5辆车受损



地摊、玩具摊现场散落一地

路边标志牌、路牌、花池等公共设施受损

幸运的是

没有人员伤亡

事故发生之后

姚某某没有第一时间报警

竟然弃车

逃离了事故现场

经济技术开发区交警大队事故科民警经过现场勘查和走访后,将“姚某某”传唤到案。

2月28日9时,“姚某某”到案。

面对交警的询问,“姚某某”口供的行驶轨迹与实际行驶轨迹,有很大出入,这引起办案民警的疑惑和警觉。

经过民警细致询问和思想教育,这个“姚某某”终于坦白:原来他是孙某某,系姚某某公司员工,并非真正的驾驶员。


姚某某策划“瞒天过海”的戏码,被民警识破。

2月28日14时,姚某某到案后,承认了自己才是事故发生时的驾驶员。

经查,姚某某的机动车驾驶证早已被注销,事故发生时系无证驾驶因为害怕无证驾驶被处罚,于是选择了逃离现场,并教唆自己的员工来“冒名顶替”。

明知“失驾”却莽驾,撞了居然弃车逃离;瞒天过海计不成,法律后果自己担!

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姚某某作出行政拘留5天,无证驾驶罚款1000元,肇事逃逸罚款2000元的处罚。

无证驾驶出事故

“狸猫换太子”

能逃避法律责任吗?

如果你也有同样想法

劝你立马放弃!


交警提醒

若发生事故 立即停车

保护现场 救助伤者
及时报警并配合调查

逃避永远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

◆本文来源:嗨0543综合滨州交警发布

◆编辑:滨小州(微信:wei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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