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发生交通事故后
应该第一时间下车查看情况
及时报警
拨打急救电话
并保护好现场
这是驾驶员都了解的基本常识
然而
总有人心存侥幸
自作聪明 试图逃避法律责任
滨州一男子驾车出行
在发生交通事故后
竟然上演了
一出“偷梁换柱”的把戏!
2025年2月28日00时58分许
姚某某驾驶号牌为鲁M****52小型车辆
行驶至中海转盘由南向北时
碰撞了
停放在路边停车泊位内的5辆车
鲁C***57小型箱货、鲁M***30小型轿车
鲁M***Y小型轿车、 滨州HL****5货 架
美团M***340二轮电动车
事故造成5辆车受损
地摊、玩具摊现场散落一地
路边标志牌、路牌、花池等公共设施受损
幸运的是
没有人员伤亡
事故发生之后
姚某某没有第一时间报警
竟然弃车
逃离了事故现场
经济技术开发区交警大队事故科民警经过现场勘查和走访后,将“姚某某”传唤到案。
2月28日9时,“姚某某”到案。
面对交警的询问,“姚某某”口供的行驶轨迹与实际行驶轨迹,有很大出入,这引起办案民警的疑惑和警觉。
经过民警细致询问和思想教育,这个“姚某某”终于坦白:原来他是孙某某,系姚某某公司员工,并非真正的驾驶员。
姚某某策划“瞒天过海”的戏码,被民警识破。
2月28日14时,姚某某到案后,承认了自己才是事故发生时的驾驶员。
经查,姚某某的机动车驾驶证早已被注销,事故发生时系无证驾驶。因为害怕无证驾驶被处罚,于是选择了逃离现场,并教唆自己的员工来“冒名顶替”。
明知“失驾”却莽驾,撞了居然弃车逃离;瞒天过海计不成,法律后果自己担!
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姚某某作出行政拘留5天,无证驾驶罚款1000元,肇事逃逸罚款2000元的处罚。
无证驾驶出事故
“狸猫换太子”
能逃避法律责任吗?
如果你也有同样想法
劝你立马放弃!
交警提醒
若发生事故 立即停车
保护现场 救助伤者
及时报警并配合调查
逃避永远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
◆本文来源:嗨0543综合滨州交警发布
◆编辑:滨小州(微信:wei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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