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生态环境部举行新闻发布会,生态环境部核电安全监管司司长侯英东在会上表示,核电厂在面对地震等极端自然灾害方面,安全是有保证的。
侯英东介绍,核电厂抵御各类自然灾害的要求极高,必须对暴雨、河流洪水、风暴潮、海啸在内的各类水文灾害进行评价。
另外,为确保核电厂安全稳定运行,我国核电厂均配备了地震监测系统,可用于提供报警,并制定了相应的规程,根据相关报警信号保守地采用反应堆降功率或停堆、核查机组状态、启动应急响应等措施。
侯英东表示,目前我国核电厂厂址均远离发震构造,附近不存在能动断层,地震危害性较低,并充分考虑了暴雨、洪水、海啸等自然灾害的影响。可以说,核电厂在面对地震等极端自然灾害方面,安全是有保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