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然收到一个未曾网购过的快递,

你是否会因好奇而拆开?

若里面是张印着二维码的刮刮卡,

扫码后还提示“中奖”,

当心!你可能已进入

骗子精心设计好的骗局

这是不法分子以快递方式实施的诈骗


01

基本案情

2024年5月,周女士手机突然弹出一条陌生快递取件码。带着满心疑惑与好奇,她前往快递驿站取回了包裹。


拆开快递后,一张刮刮乐映入眼帘,旁边印着“扫码领奖品”的诱人字样。周女士没多想,顺手扫码加入了群聊。群主热情宣称,当前正值“618”年中活动,只需下载指定APP,就能获得奖励红包。在“客服”的引导下,周女士下载了APP,并被告知“完成任务即可提现”。起初,周女士确实收到了几笔小额返利,于是放松了警惕。然而,当她陆续投入11万元后,对方却以各种理由拒绝提现。直到此时,周女士才如梦初醒,意识到自己深陷骗局,但为时已晚……


回溯这场骗局的源头:2023年12月底,被告人施某某为获取利益,从某软件上名叫“曼予”的人员处获取了大量收件人信息。随后,他将装有涉嫌违法犯罪类宣传纸单的快递包裹邮寄至全国各地收件人。李某某在明知施某某在帮助他人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情况下,不仅没有制止,反而为了私利,为施某某制作宣传纸单,并在宣传纸单印刷完成后交由施某某进行打包。而许某同样未能抵挡住利益的诱惑,他利用自己的资源,为施某某提供快递物流服务,确保这些包裹能够送达收件人手中。短短数月,30余万个包裹如“瘟疫”般扩散。

2024年5月,许某与范某某组成新的团伙,再次寄出8万余个包裹。

经调查,施某某违法所得50000元,李某某违法所得30000元,许某违法所得50000元,范某违法所得16000元。

02

法院判决

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施某某、许某、范某某、李某某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为其犯罪提供广告推广帮助,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应依法惩处。

法院综合考虑被告人身份职责、犯罪情节,认罪悔罪态度,判处被告人施某某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判处被告人范某某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判处被告人许某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判处李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宣告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其中,施某某、范某某、许某系快递物流行业的从业人员,利用履行职责或提供服务便利,严重违反内部规定,为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提供广告推广帮助,情节严重,不予宣告缓刑。对各被告人的违法所得,已经退缴的部分予以没收,上缴国库,未退缴部分予以继续追缴。

03

法官提醒

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更不会无缘无故收到“惊喜快递”。法官提醒,遇到来历不明的快递,一定要提高警惕,仔细查看物流信息情况,不要轻信其中的中奖信息,更不要轻易扫描物品上的二维码、点击陌生链接、下载软件等。

同时,快递行业从业者需引以为戒,若利用工作服务便利、违反内部规定,为信息网络违法犯罪活动提供帮助,同样将面临法律的严厉制裁,切勿心存侥幸,触碰法律红线。

终审:胡继红

复审:曾陕青

初审:黄 莹

编辑:陈 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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