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街道
安全生产隐患问题曝光台
安全生产重如泰山
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为积极消除安全生产隐患
切实加强辖区生产单位安全意识
防范遏制事故发生
保障辖区居民生命财产安全
幸福街道积极开展安全生产问题隐患
“大排查、大曝光、大整治”工作
现将部分点位隐患问题
予以曝光
1
点位1
青城路183号附8号
曝光隐患一:
隐患问题:电动自行车飞线充电
整改建议:及时断电,将电动车移至充电点位充电
涉及法律法规:
若因飞线充电导致火灾,则可能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过失引起火灾的尚不构成犯罪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2
点位2
凤凰里一期
曝光隐患二:
隐患问题:堵塞消防通道
整改建议:立即移除车辆,畅通消防通道
涉及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3
点位3
幸福生活广场
曝光隐患三:
隐患问题:消防通道摆放杂物
整改建议:清理杂物,畅通消防通道
涉及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4
点位4
IU酒店
曝光隐患四:
隐患问题:配电箱无警示标志
整改建议:张贴警示标志
涉及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2894-2008)第4.2.3条:“2-7有可能发生触电危险的电器设备和线路,如:配电室、开关等应设置‘当心触电’警告标志。
主 管:中共都江堰市幸福街道工作委员会
都江堰市人民政府幸福街道办事处
主 办:幸福街道应急管理办
主 编:李明洋
责任编辑:苏婧雯
本期编辑:张 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