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晚10时许,崇明区长征派出所巡逻警力开展水域夜巡时,发现辖区主干河道内有一道异常光源忽隐忽现。凑近查看后发现2名男子正驾驶塑料船只在河流内实施电捕鱼作业,河岸树林深处停放的可疑厢式货车随即进入警方视线。

经周密布署,民警随即开展抓捕行动,当嫌疑人驾驶着小船将渔获送回货车内时,民警随即开展抓捕。嫌疑人见民警冲来,货车内的司机立即跳上小船,三人便开始逃窜。民警随即改变策略,在陆路形成一个包围圈,将三名嫌疑人围至断头河起点内,见“无河可逃”后,三人只能乖乖上了岸。民警在现场查获的货车内装载着塑料小船、大功率电瓶、专业增氧泵及电瓶网具,塑料鱼缸内有鲤鱼、鲫鱼等野生鱼获达300余斤。

经讯问,犯罪嫌疑人陈某等三人对自己的违法犯罪行为供认不讳。原来,三人听说崇明水资源丰富,便购买了捕鱼设备、租赁了一辆厢式货车。由于电捕鱼是违法行为,白天干活很容易被人发现,于是三人商量后决定晚上来到崇明捕鱼,没想到被巡逻警力发现。

"该团伙反侦查意识极强,特意选择跨省市流窜作案,将捕鱼工具及小船放至厢式货车内随车移动,到达捕捞点后10分钟内即可完成捕具装卸。"办案民警介绍,嫌疑人使用电捕设备能在百米范围内形成强电场,对水域生态造成毁灭性破坏。目前,陈某等3人因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已被上海崇明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无独有偶,2025年3月底的一天,上海市公安局崇明分局城桥派出所民警在辖区内巡逻时,发现有一伙人鬼鬼祟祟地开着一辆车从辖区一河边驶出,民警跟上前去发现该路段河边有捕鱼的痕迹,于是民警便开展调查。

经过调查发现,电捕鱼的几人是在附近工地干活的,隔三差五会集合工友开上面包车在附近电捕鱼。


4月1日晚上21时许,上海崇明警方对前期掌握的情况开展收网行动。“嫌疑人已携开始使用电捕鱼,是否实施抓捕?”“开始行动!”民警一跃而上,偷偷电捕鱼的犯罪分子还没有来得及反应,就被民警全部抓获。民警现场清点渔获物发现,非法捕捞的鱼获有鱼类、蚌类等,现场还有五组电瓶、抄网和一辆车。


经讯问,3月中旬,犯罪嫌疑人黄某看见边上有个鱼塘便觉得附近的河流里鱼一定很多,于是便找了5组电瓶、一根电线、一个抄网自制了一套电捕鱼设备。简单试了一次后便收货了很多鱼获。等第一次的鱼获吃光后,紧接着黄某便和工友们多次进行非法捕捞活动,直至4月1日被民警抓获。

警方提示:本市天然水域全年禁止使用电捕网、密眼网等禁用工具捕捞,违者将承担刑事责任。市民如发现可疑捕捞行为,请立即拨打110,共同守护生态环境。

原标题:《禁渔期铤而走险?上海崇明警方破获两起非法电捕鱼案件》

栏目编辑:顾莹颖

来源:作者:新民晚报 解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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