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宇根据《广东省土地管理条例》《云浮市村庄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及各区县具体细则,汇总云浮市及各区县(云城区、云安区、新兴县、郁南县、罗定市)农村宅基地面积、建筑面积、建筑高度层高、翻建扩建等标准如下:

一、市级宅基地政策标准

根据《云浮市村庄规划建设管理条例》:

宅基地面积:严格遵循省级标准(山区≤150㎡,丘陵≤120㎡,平原及城市郊区≤80㎡)

建筑面积与层高:市级未统一规定,由各区县结合实际情况细化,大部分地区要求建筑层数控制在5层以下,高度一般不超过16m(部分地区放宽至20m)

翻建与扩建:需符合“一户一宅”,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

其他要求:建房需符合村庄规划,退让道路红线

二、市级标准与省级标准的异同

相同点:执行“一户一宅”,面积按地形分级

差异点:省级未明确建筑层数/高度,云浮由各区县自主制定细则,云浮细化“户有所居”操作至县区级

三、地方标准

1. 云城区

面积≤150㎡,层数≤5层,高度≤18m

投资超100万或面积超500㎡需施工许可

宅基地实际使用面积>150㎡的,确权时在登记簿和权属证书附记栏中注明

《云浮市云城区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与农房建设管理办法(试行)》(云区农农水〔2021〕207号)
《云城区“房地一体”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实施细则》

2. 云安区

单户≤150㎡,多户联建按“150+(户数-1)×37.5㎡”放宽计算

分镇执行高度:

都杨镇、六都镇、高村镇、白石镇和镇安镇:单户≤16米,多户按“16米+(户数-1)×4米”放宽;

富林镇:单户≤18.5米,多户放宽同上。

石城镇:多层部分住宅“16+(申请户数-1)×4”米以下,设梯间的住宅“18+(申请户数-1)×4”米以下。

《云浮市云安区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办法(试行)》云安区府办〔2023〕6 号

3. 新兴县

面积≤150㎡,层数≤4层,总高≤20m(包含女儿墙)

首层高≤4.5米,其他层≤3.5m

风貌管控:历史建筑周边需符合文物保护规定

《新兴县农村宅基地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新府办〔2021〕4号
《新兴县全面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2020
《新兴县“房地一体”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实施细则》新府办〔2021〕21号

4. 郁南县

基底≤150㎡,总建面≤360㎡,高度≤16m,层数≤4层

村内主要道路两侧建房需退道路2米

风貌要求:统一广府风格,符合村庄景观规划

关于《郁南县东坝镇粗石村村庄规划优化提 升(2024-2035 年)》的批复(郁府函〔2024〕105 号)
关于《郁南县南连滩镇逍遥村村庄规划优化提升(2023-2035年)》的批复(郁府函〔2024〕9号)。

5. 罗定市

单户≤150㎡,建筑层数≤5层

特殊区域:历史文化保护镇、风景名胜区需符合专项规划。

退线要求:国道、二环路两侧建筑退让≥20米

《罗定市房地一体的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实施细则》(罗府办〔2021〕8号)
《罗定市中心城区城市建设规划管理通则》修订版

四、翻建与扩建

审批要求

原址翻建需办理规划许可

新兴县要求“建新拆旧”,郁南县禁止占用交通用地

限制条件:

不得超面积、超层高;非本集体成员或权属争议房屋禁止翻建。

云安区要求自批准后2年内开工,否则许可失效

五、超面积情形及处罚

超面积部分登记时备注但不确权,可补缴费用或有偿使用;严重超标可能收回宅基地

未批先建或隐瞒超面积:按违建拆除+罚款

六、其他补充

施工期限:云安区要求2年内开工,罗定市临街建筑层数依道路宽度调整。

风貌管控:郁南县要求广府风格,罗定市重点区域需符合专项规划。

验收要求:房屋竣工后需乡镇验收,合格方可办理不动产登记

七、数据来源:

1.省级依据

《广东省土地管理条例》(2022)第四十二条
《广东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三十六条
《广东省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送审稿)》(草案/征求意见稿)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粤农农规〔2020〕3号)
《岭南新风貌.广东省农房设计方案图集》

2.市级依据

市级核心依据

3.各区县宅基地管理实施细则(详见正文引用依据)

阿宇注:以上标准可能存在动态调整,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当地最新文件及实践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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