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治日报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潘从武 通讯员 房佳伟 王楠

“我们只是想发泄情绪,没想到后果这么严重!”近日,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三坪垦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上,即将步入婚姻殿堂的李某、张某声泪俱下地说。

2024年2月12日凌晨,在兵团第十二师三坪农场某小区15楼,李某和未婚妻张某讨论结婚事宜时产生矛盾,发生激烈争吵。

伴随着争执声,李某将铁制水壶、保温桶、瓷盘等物品抛掷窗外;张某也怒火中烧,接连抛出梳妆台上的瓶瓶罐罐。其间,楼下“哐当”一声巨响,李某抛下的瓷盘砸中一辆汽车。

群众报警后,公安机关迅速介入。经查,在10分钟内,李某和张某先后7次向楼下抛掷物品,落至单元楼前停车位、绿化带内,并致使一辆车受损,损失价值为3680元。

三坪垦区法院审理案件期间,李某、张某赔偿被害人损失并致歉。其间,他们多次哽咽:“我们筹备婚礼压力大,争吵中一时冲动,想发泄情绪,现在不仅婚礼延期,还要承担刑事责任……”

该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从居民楼15层抛掷危险物品至单元楼停车位及绿化带,造成楼下车辆受损,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高空抛物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依法判处两人犯高空抛物罪,判处李某拘役四个月,缓刑七个月,罚金三千元;判处张某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罚金两千元。目前,上述判决已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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