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会现场。人民网记者 王继亮摄
人民网南通4月21日电 (记者王继亮)江苏南通市政府4月21日召开新闻发布会披露,该市知识产权领域首部综合性地方法规《南通市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条例》(下称《条例》)将于4月26日起施行。
《条例》共六章五十二条,在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方面有着鲜明的机制创新和南通特色。“我们将以高标准建成知识产权‘国家级双示范’城市为牵引,在纵深推进知识产权‘四大计划’的同时,加力开展知识产权全链保护、质量提升、强链增效、强企赋能‘四大工程’,加快打造创造活力足、保护能力强、运用效益高的知识产权保护典范城市。”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徐加明说。
《条例》明确,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推动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服相结合的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和运用机制。围绕船舶海工、高端纺织等重点产业和新能源、新一代信息技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低空经济、深远海装备等未来产业,重点推动关键核心技术、原创性技术、引领性技术的知识产权创造和储备,形成高价值专利和专利组合。引导和支持人工智能研发机构通过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对特定作品进行著作权集体管理,减少人工智能开发数据的合法性风险。
围绕推进品牌建设,《条例》明确,支持区域特色产业申请注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培育企业品牌、产业集群品牌和区域品牌,鼓励企业加强商标品牌海外布局;支持推广城市和区域的形象标识、文化旅游标识,塑造特色城市形象;建立优质地理标志培育机制,开展“通乡优品”品牌宣传推介,提升地理标志品牌影响力和产品附加值。
针对知识产权维权难、周期长等难点堵点,《条例》提出,要推动建立行政执法、司法保护、仲裁调解、行业自律、公民诚信等协同配合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推进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和具有区域产业特色的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建设,依法探索专利行政裁决案件简易程序、独任审理等机制,依法落实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等制度,推进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探索公益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