剧本创作到后期特效制作,AI技术正以破竹之势席卷影视行业。4月19日,在第十五届北京国际电影节"AI影视创作:是机遇还是陷阱"主题论坛上,与会嘉宾聚焦AI对影视行业效率与创意的双重影响、AI创作的侵权风险等议题展开讨论。目前来看,无论是创作者通过AI完成工作方式的迭代创新,还是行业借此降本增效和变革,AI全方位、全流程渗入影视行业已是大势所趋,对效率革命与创意危机的平衡将成为每位从业者的重要命题。

"AI将覆盖影视全链条,它像‘魔童’般潜力无限,两年内或从工具跃升为创作伙伴。"导演俞白眉预言。

作为影视创作的第一棒,编剧刘毅在谈及日常工作时坦言,AI已经成为自己的"24小时灵感助手"。写剧本时,AI能快速生成人物画像、设计海报,甚至提炼故事线。

据了解,AI不仅能帮助编剧提高效率、缩短创作周期,还可以提供动态检视,做到边写边评估对照。以华策影视AIGC应用研究院研发的"影视剧本智能创作系统"为例,其可对20万至50万字小说剧本进行内容评估,将一个编剧3天的工作量缩减至5分钟。

对影视公司来说,AI带来的创作效率的提升,更是行业发展降本增效的关键。恐龙影业创始人孙嵘指出,公司正在训练专属的"智能体",将创意风格数据化。未来AI或重塑制片流程,但技术融合需跨领域协作。

不过,编剧张珂指出,对AI应用也要保持审慎。"可能在两三年后,AI基本就能优化80%中低端创作。但现在,在使用AI的过程中,也会不时出现‘AI幻觉’,需要人为去比对和筛选。更重要的是,构思阶段依赖AI可能会使自身创作动作变形,若追求更深刻的表达,仍需人类直面痛苦与孤独。"

AI浪潮下,影视创作在兴起效率革命的同时,也面临着创意危机的挑战。

一方面,AI生成内容的本质是基于对已有数据的学习与模仿,缺乏人类创作者独特的情感体验、生活感悟及深度思考。若创作者们过度依赖AI提供的故事框架,市场也易陷入同质化困境。另一方面,AI创意也有可能面临侵权风险。

现场,编剧张珂就"若用AI将《我爱我家》转为宫崎骏画风,是否构成侵权,具体又是侵犯了哪一方的权利"问题,向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周俊武提问。

对此,周俊武表示,风格不受版权法保护,但角色形象若高度相似,仍可能越界。此外,当前,业内更多关注的是,在进行大模型训练的时候,输入的资料、数据等是否构成侵权。

在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张国栋看来,"AI不是对手,而是需‘安全驾驶’的超级工具。法律界将与影视行业共同探索创新与版权的平衡点——既要护航技术落地,也要捍卫人的价值。如同电影是合作的艺术,AI时代更需要跨领域的智慧融合"。

北京商报记者 卢扬 程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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