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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化市地处江苏里下河地区腹部,素有 “鱼米之乡” 的美誉。在当下乡村振兴与区域协调发展的时代浪潮中,兴化市积极响应国家政策,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与政策文件,精心编制了《兴化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专项规划 2025 年度第 1103 批实施方案》。这一方案对兴化市合理利用土地资源、优化城乡布局、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意义重大。


此次增减挂钩实施方案紧密围绕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优化城乡用地布局、保障民生等核心原则。其目标是在推进城镇化进程的同时,严守耕地保护红线,提升土地利用效率,改善农村居民的生产生活条件,缩小城乡差距,加快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步伐。



从项目区的具体情况来看,此次涉及合陈镇、新垛镇、临城街道、海南镇,共组成 1 个项目区。拆旧地块复垦前总面积 0.9789 公顷,分布在新垛镇、临城街道、海南镇,主要为零散农村居民点。复垦后新增农用地 0.9490 公顷,新增耕地 0.9490 公顷,有效增加了耕地资源,提升了土地利用效率。建新地块位于合陈镇,总面积 0.9382 公顷,全部为建新留用地块,土地开发利用方向为工业用地,拟于 2025 年开展项目建设。这不仅能促进产业发展,还将提高土地集约利用程度,缓解用地供需矛盾。

在搬迁补偿方面,《实施方案》充分考虑了被拆迁农户的利益。涉及拆迁农户 30 户,拆迁楼房 267 平方米,平房 3227 平方米,附属建筑 1020 平方米。拆迁补偿费涵盖房屋货币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拆迁奖励费等,总计 672.79 万元。补偿标准参照相关文件并结合各乡镇实际情况确定,且 30 户拆迁农户均选择货币补偿,确保了农户的利益得到切实保障。

土地权属调整是增减挂钩工作的重要环节。兴化市严格遵循依法依规、确权在先、自愿协商、公开公平、维护稳定的原则,对拆旧区和建新区的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和承包经营权进行合理调整。例如,拆旧复垦区实施后,集体土地所有权原则上不变,土地使用权在农民搬迁跨村组安置时进行调整,土地承包经营权在复垦后重新分配并登记发证;建新区在完成用地报批手续后,村集体经济组织取得土地使用权并进行确权登记。

资金保障是项目顺利实施的关键。《实施方案》的全部投资资金为 687.03 万元,包括土地复垦费用 14.24 万元和拆迁补偿费用 672.79 万元。资金筹措来源多元化,包括农业重点开发建设资金、财政补助资金以及兴化市政府财政预算兜底等,确保了资金的足额筹集,为项目实施提供坚实后盾。

为保障方案顺利实施,兴化市采取了一系列有力措施。成立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加强对项目的全程指导和监管;运用经济手段,建立激励机制,提高资金综合使用效益;运用动态监测、信息技术等手段,保障项目规范有序开展;加大宣传力度,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和监督;实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加强新增耕地后期管护。

兴化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专项规划 2025 年度第 1103 批实施方案是推动兴化市乡村振兴和区域协调发展的重要举措。通过这一方案的实施,兴化市在优化土地利用结构、提升耕地质量、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促进产业发展等方面将取得显著成效,为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也为其他地区提供了可借鉴的经验范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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