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 免 名 单
(2025年4月18日南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任命:
徐文磊为南阳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
张荣印为南阳市人大常委会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主任。
免去:
孙富国的南阳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徐文磊的南阳市人大常委会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焦伟的南阳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决定任命:
邓俊峰为南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李冠淑为南阳市民政局局长;
顾理为南阳市卫生健康体育委员会主任;
李芳为南阳市医疗保障局局长。
决定免去:
李芳的南阳市卫生健康体育委员会主任职务;
程治敏的南阳市民政局局长职务;
马驰昭的南阳市医疗保障局局长职务。
免去:
刘英凯的南阳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徐国举的南阳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孙彬的南阳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任命:
杨乐为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李鑫为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清算与破产审判庭)庭长;
王浩为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尹双珊为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高璐为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赵琳为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刘涛为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清算与破产审判庭)副庭长;
李晓霞为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免去:
王彬的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裴宗全的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胡书海的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李晓峰的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赵森的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宋池涛的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来 源:南阳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