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强化环境资源司法保护与生态修复,4月17日至18日,省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苟泰强一行到铜仁市江口县、万山区、印江县、石阡县,调研“双碳”、水源地、林业碳汇、汞矿遗址、古树名木、生物多样性等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并召开座谈会。
聚焦“双碳”实践
推动司法与生态协同
在江口县,调研组实地考察双碳保护基地,详细了解林业碳汇项目开发、生态修复与司法保障衔接情况。苟泰强指出,要深化环境资源审判专业化建设,探索司法裁判支持碳汇交易、生态补偿等创新机制,为全省绿色低碳发展提供法治支撑。
守护工业遗产
共谋生态治理新篇
调研组深入万山汞矿遗址,实地考察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工程进展,并召开万山汞矿遗址保护工作专题座谈会。会上,苟泰强听取了遗址生态修复、工业遗产保护与文旅融合发展情况汇报,围绕环境治理法治化路径、生态修复资金保障、多部门协同机制等议题展开研讨。他强调,要立足司法职能,强化历史遗留环境问题诉源治理,推动“生态修复+文化传承+产业转型”深度融合,实现生态效益与社会效益共赢。
赓续文脉助振兴
司法护航“绿色乡愁”
在印江县紫薇镇,调研组对千年“紫薇王”司法保护及“古树+文旅”融合模式给予肯定,设立司法保护令加大对该“稀、奇、神、灵”于一体的紫薇王的保护力度。在木黄镇凤仪村、金厂村,指出要打造环梵净山古树群司法保护基地,以司法力量守护乡村生态文化根脉。
联动共治
构建生物多样性保护新格局
在佛顶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苟泰强提出,要持续深化生态环境司法专业化建设,通过典型案例示范、跨部门联动等方式,切实提升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法治实效。
此次调研紧扣生态环境保护与司法实践深度融合主题,为铜仁统筹生态保护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新思路。下一步,铜仁法院将紧扣调研建议,围绕“双碳”司法实践、历史遗留环境问题治理、古树名木保护及生物多样性司法协作等领域,通过完善“司法+行政”联动机制、强化典型案例示范引领、推动生态修复项目落地等行动,切实将调研成果转化为守护绿水青山的司法实践,司法护航绿色铜仁高质量发展。
供稿:谢梦景
监制:田海 |审核:崔嵬 |编辑:杨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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