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 北大法宝法律法规研究组
来源 | 北大法宝法律法规库
统计源:北大法宝·法律法规库
公布日期: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数据范围:法律、有关法律问题和重大问题的决定、法律解释、行政法规、监察法规、司法解释、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和地方政府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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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法宝”法律法规库文件均来源于人大/政府公报、其他官方出版物和官方网站,现有法律法规及其他各类规范性文件477万余篇,其中2024年度共更新法律法规及其他各类规范性文件19万余篇,本报告仅对法律、有关法律问题和重大问题的决定、法律解释、行政法规、监察法规、司法解释、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地方政府规章的公布情况进行分析。
2024年度,我国立法数量达3541件,其中法律23件,有关法律问题和重大问题的决定4件,行政法规80件,司法解释22件,部门规章239件,地方性法规1998件,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128件,地方政府规章1047件。2024年度未公布法律解释和监察法规。
一、法律法规公布情况
(一)中央法律法规公布情况
2024年公布中央法律法规共368件,与2023年、2022年的328件、354件相比,为三年最高。其中新制定法律法规110件,总占比29.9%,包括6件法律,4件有关法律问题和重大问题的决定,16件行政法规、14件司法解释和70件部门规章;修改法律法规154件,总占比41.8%,包括16件法律、37件行政法规、1件司法解释和100件部门规章;废止法律法规104件,总占比28.3%,包括1件法律、27件行政法规、7件司法解释和69件部门规章。
1.2024年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通过法律数量近三年最多
2024年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通过法律数量为23件,与2023年同比增长64.3%,与2022年同比增长35.3%,在近三年中数量最多。2024年全国人大审议通过新修订的国务院组织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学位法、新修订的反洗钱法、新修订的科学技术普及法等22件法律。涵盖5个法律部门,包括宪法相关法3件,民法商法1件,行政法9件,经济法8件,社会法2件。
2.近三年新制定、废止中央法律法规数量稳中有增,修改中央法律法规数量波动下降
2024年新制定中央法律法规110件,比2023年少3件,比2022年多12件。新制定中央法律法规数量2023年同比增长15.3%,2024年同比基本持平,总体呈波动增长态势。
法律法规的修改可细分为修订、修正、修正案、打包修改[1]等四类具体形式。[2]2024年修改中央法律法规154件,其中修订51件,修正14件,打包修改89件,修正案数量为0。2022年修改中央法律法规160件,2023年同比减少38件且数量为近三年最低,2024年数量回升,但仍未回升至2022年同期。
法律法规的废止形式分为以决定形式废止和文中废止两种。2024年废止中央法律法规104件,其中以决定形式废止48件,文中废止56件。废止中央法律法规数量2023年同比减少3件,2024年同比增长11.8%且数量在近三年中最高,总体而言稳中有增。
图1 2022-2024年中央法律法规立改废统计(件)
3.国务院立法数量最多,达79件
2024年度公布的368件中央法律法规中,单独制定343件,总占比93.2%;联合制定25件,总占比6.8%。中央法律法规共覆盖42个制定机关,在中央立法数量Top10的制定机关中,国务院立法数量最多,达79件;立法数量在20件以上[3]的还有海关总署、国家发展改革委、全国人大常委会、最高人民法院和交通运输部5个制定机关;财政部、市场监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和金融监管总局立法数量均在10-20件之间。2022-2024年度立法数量Top10的制定机关有7个保持不变,中国人民银行自2023年起进入立法数量Top10,2024年度新增财政部、金融监管总局2个制定机关。
图2 2024年中央法律法规制定机关分布(Top10)
4.立法热点集中在海关、营商环境优化、行政复议、交通运输等领域
2024年度公布的368件中央法律法规中,立法热词前五位依次是海关45次,货物(进/出口货物、进/出境货物、保税货物等)31次,企业17次,行政复议16次,航空13次。反映出立法热点主要集中在海关、营商环境优化、行政复议、交通运输等领域,其中海关、行政执法连续三年成为立法热点。
海关方面,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关税法,为贯彻落实这一部法律,海关总署公布第273号令,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转关货物监管办法》等33部规章进行修改,确保海关相关规章与关税法协调一致。营商环境优化方面,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法律法规政策清理工作的决策部署,破除制约企业发展的制度障碍,国务院、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等制定机关公布《公平竞争审查条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时间效力的若干规定》《电力市场监管办法》《防范和查处假冒企业登记违法行为规定》等法律法规,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行政复议方面,国办函〔2023〕116号文明确要求在2024年3月1日前完成涉及行政复议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修改、废止工作,为贯彻通知要求,2024年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自然资源部等10个制定机关公布《工业和信息化部行政复议实施办》《生态环境部行政复议办法》《自然资源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规定》等16件部门规章。交通运输方面,交通运输部公布《民用航空货物运输管理规定》《大型飞机公共航空运输承运人运行合格审定规则》等部门规章,促进新形势下中国民航高质量发展。
除了上述立法热点,2024年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继续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立法:修改国务院组织法、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监察法,完善和落实宪法相关法律制度;制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增值税法、关税法,修改统计法、会计法、反洗钱法,完善经济领域立法;制定学前教育法、学位法,修订文物保护法、科学技术普及法、国境卫生检疫法,加强社会民生领域立法;修订国防教育法、突发事件应对法,健全国家安全法律制度。[4]
图3 2024年中央法律法规立法热点分布
(二)地方法规规章公布情况
2024年度公布地方法规规章共计3173件,其中新制定的法规规章最多,共1237件,总占比39%,包含省级地方性法规261件,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595件,经济特区法规15件,海南自由贸易港法规12件,浦东新区法规4件,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51件,省级地方政府规章75件,设区的市地方政府规章224件;修改的法规规章次之,共1210件,总占比38.1%,包含省级地方性法规432件,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370件,经济特区法规26件,浦东新区法规2件,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34件,省级地方政府规章168件,设区的市地方政府规章178件;废止的法规规章最少,共726件,总占比22.9%,包含省级地方性法规171件,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107件,经济特区法规3件,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43件,省级地方政府规章197件,设区的市地方政府规章205件。
1.近三年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数量波动增长,地方政府规章数量逐年下降
地方立法分为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性法规包括省级地方性法规、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经济特区法规、浦东新区法规、海南自由贸易港法规等;地方政府规章包括省级地方政府规章、设区的市地方政府规章。
2024年公布地方性法规1998件,2023年、2022年地方性法规数量分别为1624件、1772件。地方性法规数量2023年同比下降8.4%,2024年同比增长23%且超过2022年同期,呈现波动增长态势。
2024年公布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128件,2023年、2022年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数量分别为132件、90件。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数量2023年同比增长46.7%,2024年同比基本持平,总体而言稳中有增。
2024年公布地方政府规章共1047件,2023年、2022年立法数量分别为1055件、1268件,近三年地方政府规章数量逐年下降。
2.一般地方立法数量2024年最多,特殊地方立法数量波动增长
地方立法分为一般地方立法和特殊地方立法。一般地方立法包括省级地方性法规、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省级地方政府规章、设区的市地方政府规章;特殊地方立法包括经济特区法规、浦东新区法规、海南自由贸易港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等。
2024年公布一般地方立法共2983件,2023年、2022年一般地方立法数量分别为2599件、2976件,一般地方立法数量2023年同比下降12.7%,2024年同比增长并超过2022年同期。
2024年公布特殊地方立法共190件,2023年、2022年特殊地方立法数量分别为212件、154件,特殊地方立法数量2023年同比增长37.7%,2024年同比下降10.4%,但仍高于2022年同期,总体呈波动增长态势。
2023年3月立法法修改,地方立法主体扩容至354个,特殊地方立法中的浦东新区法规、海南自由贸易港法规两个效力位阶明确载入立法法。2024年7月,儋州市出台首部地方性法规《儋州市矿山生态修复规定》,至此354个地方立法主体均已制定地方性法规。近三年海南自由贸易港法规数量逐年增长;浦东新区法规立法形式2024年12月首次出现修改类型。
3.相较于前两年,2024年地方法规规章新制定数量位列第三,修改数量位列第一,废止数量位列第二
2024年新制定地方法规规章1237件,少于2023年的1311件和2022年的1258件。修改地方法规规章1210件,其中修订331件,修正263件,打包修改616件。2024年修改数量多于2023年的931件和2022年的1094件。2024年废止地方法规规章726件,其中以决定形式废止563件,文中废止163件。2024年废止数量多于2023年的569件,少于2022年的778件。
图4 2024年地方法规规章立改废统计
4.广东、江苏、山东、河南四省连续三年位列立法数量Top10
2024年度公布地方法规规章3173件,覆盖31个省级行政区。在地方立法数量Top10的省级行政区中,广东省立法数量最多,达200件,是唯一连续三年立法数量在200件以上的省级行政区;连续三年位列立法数量Top10的还有江苏省、山东省、河南省。
图5 2024年地方法规规章地域分布(Top10)
5.立法热点集中在生态文明建设、人大制度建设、基层治理、经济建设等领域
2024年度地方法规规章立法热词排在前列的依次是环境126次、立法96次、防治85次、污染74次、物业63次,卫生62次,垃圾61次,消防49次,执法42次,经济41次,备案审查39次,反映出立法热点主要集中生态文明建设、人大制度建设、基层治理、经济建设等领域。
生态文明建设方面,30个省级行政区公布293件与生态文明建设有关的地方法规规章,其中涉及生态保护的有《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等221件,涉及污染防治的有《西藏自治区水污染防治条例》等72件。人大制度建设方面,31个省级行政区公布255件与人大制度建设有关的地方性法规,其中涉及地方立法条例的有《河南省地方立法条例》《上海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等169件;涉及备案审查制度的有《北京市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等39件;涉及议事规则的有《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等25件;涉及其他工作制度的有《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条例》《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守则》《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等22件。基层治理方面,甘肃省、宁夏回族自治区等28个省级行政区公布《甘肃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复议条例》等100件涉及行政执法的地方法规规章,北京市、吉林省等22个省级行政区公布《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吉林省物业管理条例》等60件涉及物业管理的地方法规规章,天津市、四川省等20个省级行政区公布《天津市公共消防设施管理条例》《四川省消防条例》等49件涉及消防管理的地方法规规章。经济建设方面,29个省级行政区公布126件与经济建设有关的地方法规规章,其中涉及营商环境优化的有《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26件,涉及数字经济、民营经济等领域的有《黑龙江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湖北省民营经济发展促进办法》等44件,涉及知识产权、科技创新、先进制造业等领域的有《陕西省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条例》《广东省科技创新条例》《山东省先进制造业促进条例》等56件。
图6 2024年地方法规规章立法热点分布
二、法律法规的引用情况
(一)2024年公布的法律法规总被引1.3万余次
根据“北大法宝”数据统计[5],2024年公布的3541件法律法规,有1197件被引用,总被引超1.3万次。其中中央法律法规210件,总被引10638次,占比79.7%;地方法规规章987件,总被引2716次,占比20.3%。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2024修订)》被引次数最多
根据“北大法宝·法律法规库”数据统计,2024年公布的3541件法律法规中,有1152件被法律法规引用,总被引4932次,与2023年总被引5794次相比下降14.9%,与2022年总被引5081次差距较小。在2024年被引次数Top10的法律法规中,《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2024修订)》被引次数最多,达335次;被引次数在100次以上的还有7件,包括5件法律、1件行政法规、1件部门规章;其余2件被引次数均低于100次,包括1件法律和1件行政法规。2024年、2022年被引次数Top10中法律最多,2023年被引次数Top10中部门规章最多。
图7 2024年公布的法律法规总被引次数统计(Top10)
三、法律法规的浏览情况
(一)2024年总浏览量[6]超135万次
2024年公布的3541件法律法规中,有2591件被浏览,总浏览量超135万次。2024年浏览量10万次以上的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省级地方性法规、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司法解释,其中法律最高,达37万余次,总占比27.4%;浏览量1万-10万次的有设区的市地方政府规章、省级地方政府规章、有关法律问题和重大问题的决定、经济特区法规,分别占比2.7%、2.5%、1.4%、1.2%;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海南自由贸易港法规、浦东新区法规浏览量均在1万次以下。2024年、2023年法律浏览量最高,而2022年司法解释浏览量最高。
图8 2024年公布的法律法规效力位阶浏览量分布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2024修正)》浏览量最高
2024年浏览量Top10的法律法规中,《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2024修正)》浏览量最高,超3.2万次;《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2024修订)》浏览量次之,近3万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的解释(一)》浏览量位居第三,超2.8万次。其余7件浏览量均在2万-2.8万次之间。
图9 2024年公布的法律法规浏览量统计(Top10)
(三)2024年广东立法数量和浏览量均位列第一,地方法规规章浏览量与地方立法数量大体呈正相关
2024年地方法规规章总浏览量39.7万余次。地方法规规章浏览量连续三年均覆盖全国31个省级行政区,其中广东省、浙江省、江苏省、山东省、河北省连续三年进入浏览量Top10。广东省作为2024年立法数量最多的省级行政区,其法规规章浏览量也排第一。除四川省、湖南省以外,其余8个浏览量位列Top10的省级行政区也在立法数量Top10之列,浏览量与地方立法数量大体呈正相关。
图10 2024年公布的地方法规规章浏览量地域分布情况(Top10)
结 语
“北大法宝”按季度推出法律法规公布及应用情况数据分析报告,并在此基础上推出年度法律法规公布及应用情况数据分析报告,以期给法律工作者提供最新的年度立法盘点。感谢广大用户一直以来对“北大法宝”的信任与支持,我们将继续致力于产品的优化,为法学研究及实务工作者提供优质服务,欢迎大家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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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法宝”法律法规研究组
2025年4月
注释:
[1] 打包修改,是指就多部法律法规中涉及同类事项或者同一事由,需要集中予以修改的个别条款,一并提出进行合并修改的方式。参见罗小曼:《改革开放四十年立法形态演进》,载北大法宝·法学期刊库(https://www.pkulaw.com/journal,【法宝引证码】CLI.A.1250534),访问日期:2025年3月30日。
[2] 参见《新时代法律修改的特征、实践和立法技术》,载北大法宝·法学期刊库(https://www.pkulaw.com/journal,【法宝引证码】CLI.A.1334701),访问日期:2025年3月30日。
[3] 本报告中的“以上”“以下”均包含本数。
[4] 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载北大法宝·法律法规库,https://www.pkulaw.com/law/,访问日期:2025年3月30日。
[5] “北大法宝”法律法规的引用量统计范围包括法律法规、司法案例、法学期刊、法宝律师、专题参考五个数据库,统计时间截至2025年3月6日。
[6] 北大法宝·法律法规库在线浏览量(含“北大法宝”V5版和V6版)统计时间截至2025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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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 金梦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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