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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1日,化州市医疗保障社会义务监督员陈康、陈锡东、魏贤金等人组成监督小组,前往化州市桔城大药房(橘城中路店)、化州康华医院开展医疗保障监督工作。


此次监督行动以规范医药机构服务行为、保障医保基金安全为核心,重点监督了药品和医用耗材的价格公示、医保报销流程合规性、诊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以及参保群众权益落实情况。监督小组通过实地查看、查阅台账资料、与机构负责人及就诊患者交流等方式,详细了解医保政策执行细节,现场反馈发现的问题并提出整改建议。


作为医疗保障社会监督的重要力量,义务监督员们表示,将持续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推动医药机构提升服务质量,维护医保基金安全高效使用,切实保障群众的基本医疗保障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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