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南法院深入贯彻"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通过灵活执行措施优化司法服务,在保障胜诉方合法权益的同时,最大限度减少对被执行人权益的影响,成功执结一起标的达705万余元的借款合同纠纷案件。

执行法官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将优化营商环境要求贯穿办案始终,巧用调解化解矛盾,最终实现债权及时兑现与企业权益保护的双赢,既维护了司法权威又稳定了市场预期,获双方当事人一致赞誉。

01

案情回溯:借款纠纷陷僵局

2022年11月,被告黄某某因资金周转需要向原告广西某公司借款500万元,约定2个月后归还。后因经营失败,被告未能按期还款,原告多次向被告催款未果后,将被告诉至钦南区法院,同时申请保全措施。法院依法查封被告在昆明市的一套房产,并判决被告偿还欠款及利息。判决生效期限过后,原告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此时,申请执行人广西某公司正面临严峻的经营困境。受市场大环境影响,公司资金链濒临断裂。这笔 500 万元的借款及利息,对于急需资金注入以维持运营、重启业务的该公司而言,犹如 “救命稻草”。

02

破局关键:善意调解寻出路

2024年3月,钦南法院受理了原告的执行申请。执行法官杨守金通过线上、线下等方式查询,发现被告人已在国外,并且未能获取其联系方式,案件执行一度陷入僵局。然而不久后案件出现了转机,2024年8月,被执行人委托律师主动联系法院表达调解意愿,并希望能通过调解减免部分利息。杨法官敏锐抓住这一契机,立即组织双方进行第一次调解,但因双方对利息金额分歧较大,未能调解成功。

之后,经申请人申请,法院组成合议庭合议,决定对该查封房产启动评估拍卖程序。同时,法官也没有放弃,积极与被执行人进行沟通。

在拍卖评估过程中,被执行人再次主动联系法院,表示会尽快筹措资金还款,再次希望申请人能减免部分利息,并提出“暂缓拍卖、自行处置房产以偿还债务”的方案。

杨法官并未机械推进拍卖程序,而是深入研判,若直接推进房产拍卖程序,在当时房地产市场低迷的情况下,房产不仅可能长时间流拍,即便成功拍卖,其价值也大概率会大幅缩水。这对于急需足额资金缓解经营危机的申请执行人企业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而且,拍卖程序耗时较长,无法快速满足企业对资金的紧迫需求。

基于此,法官提出了一套兼顾双方利益且能助力营商环境的解决方案。一方面,给予被执行人黄某某一定期限自行售房还款,期间保持查封状态确保债权安全。这样既能让被执行人有机会通过自主处置房产,以相对合理的价格变现,减少因拍卖导致的房产价值贬损,同时也能为申请执行人争取到全额收回欠款的可能性。另一方面,对于申请执行人企业,执行法官主动与企业沟通,详细说明该方案对企业快速回笼资金的优势,稳定企业信心。

2025 年 1 月,杨法官组织当事双方再次进行调解,并将上述精心构思的方案详细阐述,最终促成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 给予黄某某一定期限自行售房还款,期间保持查封状态确保债权安全。


03

高效兑现:司法为民见实效

和解协议签订后,杨法官持续跟进督促。黄某某积极履行承诺,如期找到买家并一次性付清全部案款7054653元。2025年3月20日,确认款项到账后,执行法官立即跨省行动,奔赴昆明解封房产并协助完成过户手续,实现“案款到位不过夜、权益兑现零延迟”。

至此,这起借款合同纠纷圆满化解:申请人快速收回资金纾解经营压力,被执行人避免了房产低价处置的损失,双方权益得到最大程度平衡。

案件办结后,双方当事人分别向杨法官赠送锦旗。这两面锦旗不仅承载着群众对法院工作的认可,更彰显了钦南区法院践行“司法为民”和“如我在执”的初心和理念。


执行工作既要维护法律权威,也要传递司法温度。钦南区法院将继续以高质量司法服务护航经济社会发展,让每一份裁判文书都成为公平正义的注脚,让每一次执行行动都化作司法为民的温暖答卷。

来源丨钦南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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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第50期 总133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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