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4日,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宿迁金融监管分局联合召开全市银行业金融纠纷一体化处置工作座谈会。会议围绕金融纠纷难点问题,凝聚共识、共商对策、形成合力,共同提升处置效率、优化营商环境。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衡阳,市金融监管分局党委书记、局长滕宏超,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昌翔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由市金融监管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张可乙主持,宿迁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耿辉,党组成员、副院长崔永峰以及全市各基层法院、各银行机构、各金融监管支局、市银行业协会等主要负责人等参加会议。


座谈会上,市银行业协会、市中级人民法院金融庭相关部门负责人分别通报了金融纠纷处置工作情况,部分银行机构、基层法院负责人作交流发言。


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昌翔介绍了“公证+金融+仲裁”联动助推金融纠纷化解的有关情况。王昌翔表示,司法行政系统有关部门要进一步优化流程,提升服务质效,充分发挥公证和仲裁等机制在服务实体经济、防范金融活动风险、多元化解金融纠纷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宿迁金融监管分局党委书记、局长滕宏超要求,一是凝聚共识,以更高站位认识金融纠纷处置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感。从守牢金融风险底线、维护金融市场秩序,畅通金融“毛细血管”等方面深刻理解、提高认识。二是聚焦难点,以更实举措破解金融纠纷处置的瓶颈制约。优化机制流程,在解决执行难等问题上建言献策;完善多元调诉,建立完善市、县两级协调机制,积极推进金融纠纷调解工作室建设;深化源头治理,压实银行机构主体责任,坚持抓前端、治未病,从源头避免金融纠纷。三是着眼长远,以更强合力打造法治金融建设新路径。共筑“一盘棋”工作格局,定期联合召开专题会议,深入研判,共商对策;共推“常态化”信息共享,共享最新政策法规,组织旁听案件审理,提升依法经营水平;共促“优环境”宣传教育,联合开展金融法治宣传,增强市场主体法治意识和诚信意识。


宿迁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衡阳要求,一是正视司法需求,坚持协同共治。目前我市金融纠纷案件总量呈逐年上升趋势,各方主体应当充分发挥各自职能,秉持协同共治理念,积极预防、协调矛盾纠纷化解,维护金融秩序稳定。二是掌握策略方法,整合各方资源。各方主体应当相互配合,分工合作。银行机构应当加强纠纷的源头预防和自行化解,专业性、行业性金融纠纷调解组织应当充分发挥调解的职能作用,这两个主体作为解决金融纠纷的主阵地发挥功能。赋强公证、仲裁裁决应当作为解决金融纠纷的一条有效途径。司法诉讼断后,法院作为审判机关,应当通过示范裁判起到指引作用。各方主体应当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作用,并深挖职能优势。法院要加强对金融调解组织的业务指导和培训,通过审前调、督促程序、执行立案前的网络查控等措施,有效化解金融纠纷。三是推动多元解纷,形成化解合力。银行机构、专业调解组织、人民法院应当加强联动,形成解纷合力,构建部门联动、诉非衔接、分层过滤、多元化解、统筹协调的立体解纷模式。

来源:速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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