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东开展免陪照护服务试点(主题)
确定广州、深圳、汕头等8市作为省级首批试点地区(副题)
健康报讯(特约记者 饶宇辉 通讯员 谢意兰 吴磊)近日,广东省卫生健康委、省医保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9部门出台《广东省医疗机构提供免陪照护服务试点工作方案》,要求各地级以上市积极组织医疗机构开展免陪照护服务试点,并确定广州、深圳、汕头等8市作为省级首批试点地区,每个试点地区遴选2~5家医疗机构(以三级医院为主)开展试点工作。首批试点地区覆盖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城市、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试点医院所在地区及部分已有较好工作基础的地区,并在粤东、粤西、粤北各确定1个试点市。
据悉,广东省将探索建立患者住院免陪照护服务相关服务规范、运行和保障机制,加强护理队伍建设,形成一支以护士为主导、医疗护理员为辅助的专业照护队伍;深化医疗护理员职业化、专业化、规范化建设,实现护理照护水平与医疗机构实际需求及患者多样化需求相匹配,进一步改善患者就医体验;同时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地方经验和典型做法,以点带面,逐步推广。
《方案》从建立管理机制、完善支付机制、合理推进试点、加强支持保障等4个方面提出16项具体任务。在建立管理机制方面,包括合理配置护士数量、建设医疗护理员队伍、强化医疗护理员培训、规范医疗护理员服务行为、强化医疗护理员服务管理等;在完善支付机制方面,包括建立完善服务价格政策、推动规范市场化收费行为、探索覆盖免陪照护服务费用的商业保险;在合理推进试点方面,包括合理确定试点医院和病区、逐步提高试点病区比例、加强与陪护服务机构协调;在加强支持保障方面,包括加强住院病区探视管理、提升医院管理和后勤保障能力、完善信息化管理、培育和发展智能护理、保障医疗护理员权益。
《方案》提出,2025年6月至2027年5月,各试点地市、试点医疗机构有序推进试点工作,逐步提高免陪照护服务病区比例。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联合相关部门加强对试点医疗机构监督管理,定期对免陪照护服务病区试点工作进展进行指导。省市护理专业质量控制中心和行业组织加强对医疗机构提供的免陪照护服务质量控制和医疗护理员培训工作。
来源:健康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