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能源局资质和信用信息系统披露行政处罚信息,因存在多项安全隐患,皖能铜陵发电有限公司被处罚款10万元,处罚决定书文号为华东监能罚字〔2025〕23号。
公开处罚信息显示,1、该单位对参加起重设备维护检查作业的2名施工人员,未提前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存在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情况;2、该单位在开展5C10A循环水泵检修作业前,未对起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输煤系统#3B、#6A、#6B皮带机检修时,交底记录中作业人员存在代签名情况。存在未按照规定如实告知从业人员有关安全生产事项的情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规定,对该单位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未按照规定如实告知从业人员有关安全生产事项的行为,分别给予5万元罚款的处罚。合计处罚10万元(大写:壹拾万元整)。
天眼查信息显示,皖能铜陵发电有限公司 (曾用名:铜陵皖能发电有限公司) ,成立于2005年,安徽省能源集团成员,位于安徽省铜陵市,是一家以从事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为主的企业。该公司由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控股,持股比例51.0001%,淮河能源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48.9999%。
来源:国家能源局资质和信用信息系统、天眼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