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茂名廉政报道:日前,经茂名市纪委监委指定管辖,化州市纪委监委对茂名市茂南区羊角镇原党委副书记、镇长黄文崇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黄文崇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廉洁底线失守,违规收受礼品,违规发放补贴;以权谋私,利用职务便利非法侵吞公款,为他人在房屋征收、款项拨付、违建执法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财物。
黄文崇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茂南区纪委常委会会议、茂南区委常委会会议讨论,并经茂名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后报茂名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黄文崇开除党籍处分;由茂南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中共茂南区第九次党代会代表、中共茂南区羊角镇第十五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对黄文崇的开除党籍处分决定,待召开茂南区委全会时予以追认。
来源:茂名廉政
原标题:茂名市茂南区羊角镇原党委副书记、镇长黄文崇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黄文崇个人简历
黄文崇,男,汉族,1968年出生,广东茂南人。1999年参加工作,2002年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9年-2012年茂南区农业局科员、股长
-2012年-2016年茂南区住建局副局长
-2016年-2019年茂南区交通局副局长
-2019年-2024年茂南区羊角镇党委副书记
-2024年3月-2024年11月茂南区羊角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2024年11月接受化州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黄文崇,茂南区本地成长起来的干部,时年57岁。他自1999年起在茂南区政府办公室担任科员,此后二十余年间,历任区农业局、住建局等多个关键部门职务,积累了丰富的基层工作经验。其仕途最终止于茂南区羊角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一职。
其履历中尤为关键的一段,是自2019年起在羊角镇担任主要领导职务。 这五年,恰逢羊角镇划归茂南区后、作为市区东扩主战场的“黄金发展期”。 期间,潘州大道的贯通、东汇城商圈的兴起,以及雅航和院等大型房地产项目的落地(总投资达28亿),无不彰显着这片热土的勃勃生机与巨大潜力。2023年数据显示,该镇固定资产投资近15亿,其中房地产开发独占13亿,税收贡献超8000万。
乡镇一级权力相对集中,尤其在羊角这样的经济强镇,镇长往往对上亿的项目资金和资源配置拥有重要话语权。这种“一把手”权力若缺乏有效监督,在快速城镇化和巨大利益面前极易滋生腐败风险。黄文崇的落马,也再次印证了当前反腐败斗争向基层延伸、对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加强监督的决心。对老百姓而言,更期待的是反腐带来的风清气正和发展红利的公平惠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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