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检察机关,我现在回到原单位工作了,萱萱(化名)在老家有奶奶照顾,我和她妈妈经常跟她视频聊天,好像比以前爱笑了……”近日,萱萱的父亲黄某拨通检察官的电话,带来了好消息,他正规划着等自己稳定后,将孩子及母亲接到厦门一起生活。

一个错误的决定

“在厦门市社会福利院附近有个小女孩坐在马路边,年纪看着很小,身边没有大人,车辆来来往往很危险……”2024年7月的一个深夜,警方接报称辖区发现一名疑似弃婴,民警立即赶至现场并将小女孩送入医院救治。

是谁遗弃了她?很快,警方通过公共视频找到了孩子的父亲黄某。“我和孩子的妈妈分开了,孩子发育有点迟缓,刚两岁她妈妈就把她交给我,我没有工作,实在没办法了,就想着福利院能好好照顾这孩子……”黄某沉默许久后,带着万般无奈的语气交代了遗弃孩子的事实。

原来,2021年,黄某与萱萱母亲张某登记结婚,并于2022年7月生下萱萱。半年后,二人因性格不合离婚,对萱萱的抚养问题并未作出明确约定,便先由张某进行照料。没想到的是,张某渐渐地发现,萱萱发育迟缓,张某难以承受,在萱萱过完两岁生日的隔天,便将孩子托付给了黄某。

当时,黄某独自在厦门务工,收入不高。女儿年幼且发育迟缓,单亲爸爸如何扛起长期抚养的重担?几番思想斗争后,黄某做了一个错误的决定:在接到萱萱的第三天,他将女儿遗弃在福利院门口附近,观望半小时仍无人发现萱萱,就径直离开了现场。

沉重的法律代价

2024年7月19日,黄某涉嫌遗弃罪一案移送思明区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

“那个时候就想着孩子能被福利院捡进去抚养,现在真的很后悔,毕竟这是我的孩子……”在讯问黄某时,他在检察官面前悔恨地说道。

虽然黄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但其行为已触犯《刑法》,需要承担法律的代价。“根据公共视频、现场勘验笔录和证人证言等在案证据,黄某深夜遗弃萱萱,遗弃的地点灯光昏暗,靠近道路,且距离福利院仍有一定距离。”作为案件主办检察官的郭妍认为,在当时的环境下,没有任何自理能力的萱萱随时可能被车辆撞伤,也可能因饥饿寒冷等遭遇不测,不易被发现从而得不到及时救助、救治。据此,黄某遗弃行为“情形恶劣”,应当对黄某批准逮捕。

2024年11月6日,经思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遗弃罪判处黄某有期徒刑7个月。

值得一提的是,案件办理期间,为了不让监护缺位,检察机关同步协调萱萱的临时安置问题,督促公安机关将其交由厦门市社会福利院代为抚养。

拾起“遗失”的爱

“遗弃女婴”“发育迟缓”“离异家庭”……当这些信息集中在一个案件中,对于未检检察官而言,在依法对黄某作出刑事处罚之外,如何做好监护缺失监督的“后半篇文章”,成了该案承办检察官不断思考的问题。

“我们也一直在思考,黄某是否适合继续担任萱萱的监护人?”依托该院“凤凰花”未检部门与区妇联共同建立的“检爱护她·凤凰微家”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室,郭妍走访民政、妇联等相关部门,了解到未成年人监护制度以家庭监护为基础、国家监护为兜底,即只有当家庭监护无法实现时,才能通过转移监护权等方式由国家负责长期照料。

根据相关规定,同时出于尽可能让未成年人在原生家庭健康成长的考量,家庭监护仍是本案的第一选择。为了帮孩子同时撑起法治“保护伞”和家庭“保护伞”,该院随即对萱萱的父母等近亲属开展了监护意愿和监护能力的调查评估。

经全面调查萱萱家庭情况,并多次与黄某、张某深入沟通,检察机关了解到黄某与张某并非对孩子感情全无。“这从案发时父母双方依然完整保存着萱萱出生8个月的就诊病历,并且在遗弃萱萱时,还留下了整齐叠放着孩子衣服的行李箱等案件细节中也可以看出。”郭妍认为,“这让我们帮助修复孩子原生家庭有了信心。”

为了切实矫正黄某的监护观念,检察机关对其开展了训诫,并让“凤凰花”团队中具有心理辅导技能的检察官疏导黄某情绪,鼓励其积极面对生活。几次交流后,黄某流下了悔恨的眼泪:“生下她就要保护她,我再也不会犯这样的错了。”

有抚养意愿,还得解决抚养能力的现实问题。紧接着,检察机关向黄某务工单位的负责人说明了黄某的处理情况和家庭困境,该负责人表示愿意继续为黄某提供工作岗位,并为黄某履行好监护责任提供便利、进行督促。另一方面,还与异地的萱萱奶奶取得联系,了解到其能够在黄某工作期间代为照看孩子,共同保障监护职责的落实。

在多方援助下,萱萱一家的生活逐渐步入正轨。今年2月11日,黄某刑满释放。思明区检察院向黄某、张某制发了《督促监护令》,再次阐明二人监护方面存在的问题,督促切实履行监护职责。同时,指导黄某向户籍地申请低保,并根据当地儿童关爱保护政策争取儿童困难基金等其他救济。:

记者 叶蔚蓉 通讯员 董文静 张炜铭

《福建法治报》

4月12日A1、A2版报道

编发:思明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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