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4.15)早8:00至8:30,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嘉宾做客烟台广播电视台《民生热线》节目直播间,通过热线电话6251234现场解答市民提问。


主持人:今年一季度调整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政策有哪些?

政策法规科姜乃歆:一是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第二套改善性自住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降至20%,首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维持20%不变

二是提高购买现房申贷额度。在我市购买现房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上调30%。同时符合购买高品质住宅、多子女家庭、高层次人才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上浮政策不可叠加使用,最高贷款额度为130万元。缴存职工购买我市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的新建现售商品房可享受本政策,需在购房时签订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现售)。购买我市再交易住房(二手房)新建预售商品房(期房)不享受本政策。

上述政策自2025年4月1日起开始施行,2025年4月1日之前已受理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不予追溯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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