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信网 责编:赵晓珊 2025-04-15 11:04:02
信网4月15日讯 近日,北京盒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和平里分公司因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被北京市东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1月8日举报人提交的证据材料内容显示举报人于2025年1月7日10时54分在北京盒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和平里分公司购买的1664百香果风味啤酒(净含量:250ml),生产日期为2024年3月25日。2025年1月7日10时55分购买的1664百香果风味啤酒(净含量:250ml),生产日期为2024年1月3日。两瓶1664百香果风味啤酒(净含量:250ml)保质期均为9个月,购买时均已超过保质期。支付购买后离店,支付凭证日期为2025年1月7日10时54分与2025年1月7日10时55分,证明购买时已超过保质期。 经询问店经理,以上交易行为均属实。涉案1664百香果风味啤酒(净含量:250ml)销售2瓶,每瓶售价7.90元,共计15.80元,货值金额共计人民币15.80元,违法所得共计人民币15.80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修正)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北京市东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北京盒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和平里分公司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罚款:150元;没收违法所得:15.8元。(信网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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