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4日
安庆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消息
《安庆市城市商业网点专项规划(2021-2035年)》
进行批后公布
一、规划对象
规划对象主要包括商业中心、大型零售网点、商品交易市场、特色商业街(区)、商贸物流体系、应急保供体系和再生资源回收网点体系等。
二、规划范围和期限
(一)规划范围
《安庆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确定的中心城区范围,总面积约560.88平方千米。
(二)规划期限
本规划期限为2021年至2035年,近期至2025年(和上位规划保持一致),中期至2030年(和“十五五规划”保持一致)。
三、规划目标
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锚准“长三角中心区城市”的城市定位,以培育“服务国内国际双循环的消费中心”为目标,到2035年安庆市成为安徽省“文化+旅游+商业”融合发展的“有戏”城市,长三角区域特色化消费中心城市,长江中游城市群与长三角城市群的区域型流通中心,安徽省资源回收再利用典范城市。
四、规划商业中心体系规划
搭建面向长三角的服务居民的新型消费商业中心体系,构建“长三角—城市—片区—社区”四级商业中心体系。结合现状商业设施聚集情况,构建1-7-9-N四级商业中心体系。包括1个长三角级商业消费中心、7个城市级商业消费中心、9个片区级商业消费中心和N个社区级便民商圈。
五、附件
安庆市城市商业网点专项规划公开稿(2021-203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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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安庆市人民政府网站
| 编辑:金慧 初审:吴程程 审核:盛媛
| 监制:蒋丽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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