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复:参保职工中已办理异地长期居住备案的失能人员(以下简称申请人)纳入长护保险保障范围,包括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等长期在烟台市统筹区域以外居住、生活6个月以上的人员。申请人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备案后可以直接申请烟台市职工长护保险异地就医待遇。职工长护保险异地就医地变更和取消与基本医疗保险异地长期居住备案一致。
咨询:这段时间我经常感冒,到药店买药,前后花了好几百元。听说现在去医院买感冒药或者化验血也能报销了。请问,如何报销?
答复:一个自然年度内,参保职工在一级及以下、二级、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医保政策规定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起付标准为200元、400元、600元;在职职工报销比例为80%、70%、60%,退休人员在上述基础上提高5个百分点;在职职工、退休人员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提高至5000元、6000元。在我市普通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实行即时结算,本人只要支付个人自负部分即可。
咨询:我父亲是招远的参保人,得了胃癌,打算去北京协和医院找专家做手术,想问一下现在不办理长期异地就医备案的话,医保还能给报销吗?
答复:未办理长期异地备案的可享受临时外出就医待遇。您可通过烟台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线上办理或拨打我市医保经办机构公布的服务电话办理临时外出就医备案,临时外出就医发生的符合医保支付范围的异地住院、普通门诊和门诊慢特病医疗费用,个人首先负担10%,剩余部分根据就诊医疗机构级别,按我市医保待遇政策结算。办理临时外出就医备案后,可持社保卡在就医地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并联网结算。在异地未联网结算的,发生的符合政策规定的医疗费用,个人全额支付后,可在烟台市范围内就近选择代传协议定点医疗机构按烟台市目录进行手工报销或者通过烟台医保微信小程序,我要办事-异地就医手工报销申报-在线办理,上传您异地就医的相关报销材料。
咨询:听说在药店买药也能通过职工门诊报销了,要通过互联网问诊,想问一下相关流程是什么?
答复:药店首先对复诊的参保职工进行实名认证,协助发起互联网视频复诊,经互联网医院医师问诊后开具电子处方。药店在省医保电子处方流转平台下载电子处方,经执业药师审方按规定调配药品后,结算相关费用。参保职工应持本人医保码结算,按规定报销后个人负担部分费用可由医保个人账户直接支付。因特殊原因需委托他人代为购药的,应当提供委托人的医保码和受委托人的身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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