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城市化进程的纵深推进,地下轨道交通枢纽、地下商场、地下通道等地下空间已成为现代城市功能网络的核心节点,但其封闭性、疏散难度高、排烟困难等特点导致火灾风险显著增加。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的规模化部署,衍生出电路过载、电池热失控等新型风险变量,为城市安全带来新挑战。《珠海经济特区消防条例》(以下称《条例》)对地下空间消防安全管理进行明确规定。


《条例》第四十一条明确地下交通车站、地下商场、地下停车场、人防工程、地下通道、普通地下公共建筑物等地下空间应当遵守国家和省有关地下空间消防安全的管理规定。

地下空间电动汽车充电设施产权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应当定期对充电设施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维修保养、隐患排查,加强充电安全管理。

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消防救援机构以及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加强对地下空间消防安全的监督管理,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机制,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条例》明确相关责任主体,涵盖地下交通车站、地下商场、地下停车场、人防工程、地下通道、普通地下公共建筑物等地下空间,要求其遵守国家和省有关地下空间消防安全的管理规定。针对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相关方,《条例》要求建立“产权方投资保障——管理方运维监测——使用方行为约束"的全周期安全管控机制,落实定期检查维护,重点防范电路故障、设备老化等问题,避免因充电设施引发次生灾害。

通过责任细化、技术赋能、协同治理等措施,提升地下空间消防设施建设标准化和科技化水平,平衡新能源推广与安全风险,促进绿色能源安全应用,为地下空间安全运营提供法律保障,降低火灾发生概率和人员伤亡,实现城市安全能级跃升。


来源丨综合指导科

排版丨赵蕊馨

审核丨黎宙

出品丨珠海市消防救援支队全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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