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3月底,渠县公安局渠江派出所接到辖区一电玩城店主报警称,其店铺内有人使用“假”游戏币操作,给其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



接报后,民警立即开展调查,该店主称多名顾客发现兑换的游戏币图案与之前不一样,因此询问是否更换了新的游戏币。随后,店家梳理了机器内所有游戏币,发现了3000余枚非该店的游戏币。





根据店家描述,民警迅速锁定了嫌疑人陈某(男、28岁),并将其传唤至派出所。

陈某交代,此前,他以0.44元兑换1个游戏币的比例在该店消费,觉得太贵,同时他意外发现网上在售卖通用的游戏币。他抱着试一试的心态在网络平台上分6次共花费476元,购买了通用游戏币共计4300枚,并在该电玩城内使用了通用游戏币3138枚,造成该电玩城损失千余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目前,违法行为人陈某已被依法行政拘留。

来源:渠县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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