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一个人大概就是,在茫茫人海中,一眼就能找到你吧!




成毅之前现身湖南“村BA”,为家乡辰溪打call,现场人山人海的,但是我还是能够在这么多人中一眼认出他!




自从喜欢上成毅,我觉得不管是他的五官单独拎出来,还是剪影,背影,甚至就是看着他的头发,我都认出他,我想这应该就是爱吧,如果不是足够爱,怎能认出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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