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维权路上,患者往往深陷“法律迷宫”,看似公正的程序,实际有着被精心设计的连环陷阱。



大家好,这里是天斗医号。我是北京的医疗纠纷律师宋中清。我们看。
圈套一:执法变诉讼,维权成本陡增
当医疗行为涉嫌违法违规时,患者常被误导“走法律渠道”(实际只是民事法律渠道的末端,民事官司渠道)自证医院过错。然而,依据《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卫生行政处罚程序》等法律法规规章,卫生行政部门本应直接启动行政执法程序,对医疗事故、伪造病历、过度诊疗、违法违规操作、侵犯知情同意权等行为进行处罚。现实中,执法部门常将责任推诿至民事官司,迫使患者耗时耗力起诉。等法院判决确认医院违法后,行政处罚才姗姗来迟,往往以违法事实超过了两年,而拿出《行政处罚法》条文来,不予处罚,不了了之。这种“先民事后行政”的流程,实为消耗患者维权意志的“拖延战术”,给不执法编造“条件”,布下圈套。
圈套二:过错参与度鉴定,责任比例潜规则
医疗过错鉴定本为明确责任,却暗藏行业“默契”。宋中清律师团队揭露,针对死亡、植物人等极端后果,鉴定机构往往将医院责任压至50%以下,以规避“医疗事故罪”风险。即便医院存在重大过失,患者也难以获得全额赔偿。医疗过失技术鉴定,有两条基本规则:默认病历材料真实完整;诊疗管护不违法不犯罪。一旦进行了医疗过错鉴定(或称医疗损害鉴定),鉴定意见往往就“洗白”了医疗违法违规犯罪责任,失去了行政执法保护、刑事司法保护受害患方的可能。民事司法“以鉴代审”,以“技术过失原因力鉴定”替代实质的司法审判,也不再追究医疗违法违规的法律责任。
破局之道:直击核心,以法为剑
患者需警惕“程序陷阱”,第一时间固定证据(如复印封存全部病历、录音等),并向卫生行政部门举报医疗违法,而非被动等待诉讼。若进入司法程序,优先选择“医疗服务合同纠纷”案由,避开过错鉴定泥潭,直接追究医院违约事实。 专业而成熟的患方医疗律师团队往往是必需的依赖。
法律不应是弱者的枷锁,而是刺破行业潜规则的利刃。唯有识破圈套,方能守护生命尊严。
感谢收看。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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