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市民在人民网留言板上发帖称,深圳小学放学时间过早,不方便职工家长接送和看护,建议延迟至18:30放学。对此,宝安区教育局回应:课后服务时间原则上至18:00,有特殊情况需要延时放学的,由学校妥善安排。有关“小学生几点放学合适”的话题,再次引发热议。
低龄孩子“接送难”一直是困扰不少“双职工”家长的难题。目前,许多地方小学的放学时间在三四点左右,而大多数家长的下班时间约为五六点,这就出现了照护时间上的“空档”。特别是在不少大城市,如果没有老人帮忙带娃,叠加极端通勤、临时加班等因素,“孩子放学后去哪儿”的问题愈发突出。前段时间,笔者就曾在社交平台刷到家长寻求“接娃服务”的帖子,面对网友关于安全性的疑虑,这位家长也直言这是无奈之举。
当然,家长有家长的无奈,学校也有学校的难处。对教师而言,辛苦工作一天后本就需要正常休息,如果延长放学时间,就意味着“超长待机”。因为家长下班较晚而持续占用教师个人时间,恐怕并不合理。此外,课后服务是否安排课程、如何教学、教什么、如何收费等问题,不同家长的需求也存在差异,较难统一。
对此,澎湃新闻在《“小学生该几点放学”是个社会性难题》一文中一针见血地指出:小学生到底该几点放学,是个社会性难题,单靠教育部门的努力是不够的。近些年,全国多地积极应对“3点半难题”,比如北京推出中小学生课外活动计划,上海公办中小学实现课后服务全覆盖,浙江杭州的课后服务被家长称为“晚托班”。文章建议,也可以从单位、企业端发力,比如协调双职工家庭的一方所在单位实行弹性工作制,允许其提早上下班。
小学生的课后照护压力不应仅由学校或家长单方面承担,而需多方协力应对,这是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的题中应有之义。还要看到,为小学生提供托管和保障教师权益,并不是非此即彼的“单选题”。
对此,新京报在《中小学课后服务托管,需避免应付了事》一文中提出两点建议:其一,经费问题可通过科学测算,由财政保障高质量课后服务的覆盖,或合理设定向家长收费的标准。经费投入的增加,不仅有助于保障教师参与课后服务的权益,确保补贴落实,也为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创造条件。
其二,师资问题也不必局限于在岗教师。文章指出:“由于课后服务在提供看护、作业辅导的基础上,主要开展非学科兴趣拓展活动,而学校教师多为学科教师。因此,有必要采取聘请退休教师、校外专业人士以及购买第三方服务等方式,让课后服务的课程、活动更丰富、更有吸引力。”
此外,关于“小学生几点放学”的问题,孩子本人的意见也不应被忽视。红星新闻在《既要早点开门又要推迟放学,家校博弈问过孩子吗》一文中强调,要尊重孩子的视角:“一句‘推迟放学’,增加的不只是教师的负担,也令孩子在校时间延长;一句‘早点开门’,动的不只是学校的管理,还动了孩子休息权益上的‘奶酪’。”
文章指出,已有小学尝试实行弹性上下学制度,将上下学的时间由固定时间点改为时间段,延迟放学的时段用于兴趣课程或体育锻炼。尽管这种方式未必十全十美,但它在尊重孩子权益和感受的前提下,结合家庭差异实施,给予了孩子选择的空间。“成长中的孩子们,一样有着自我的思考和好恶,既然各方都想为了孩子好,不如在关切他们自身的核心事项上,给予孩子更多表达想法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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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青年报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