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离不开每一位交通参与者的共同努力,为进一步规范辖区道路通行秩序,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创造安全、文明、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邹平交警持续开展“曝光”行动,对部分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曝光,希望广大交通参与者引以为戒,摒弃交通陋习,自觉遵规守法,做到“守法规知礼让,安全文明出行”。

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曝光


违法车辆:鲁M9966R

违法时间:2025年4月8日

违法地点:鹤伴二路与醴泉五路路口

违法行为:驾驶机动车不按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


违法车辆:鲁MG109S

违法时间:2025年4月8日

违法地点:鹤伴一路与广场东路路口

违法行为:驾驶机动车不按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


违法车辆:鲁C06P70

违法时间:2025年4月8日

违法地点:会仙三路与月河六路路口

违法行为:驾驶机动车不按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


违法车辆:鲁MG9C59

违法时间:2025年4月9日

违法地点:醴泉七路路段

违法行为:机动车违停


违法车辆:鲁M889AT

违法时间:2025年4月4日

违法地点:黛溪三路路段

违法行为:未停让人行横道上的行人


违法车辆:鲁MF9M05

违法时间:2025年4月3日

违法地点:黛溪三路路段

违法行为:未停让人行横道上的行人


违法车辆:鲁MJM444

违法时间:2025年4月3日

违法地点:黛溪三路路段

违法行为:未停让人行横道上的行人

非机动车、行人交通违法行为曝光

非机动车、行人交通违法行为主要包括闯红灯、驾乘电动自行车、摩托车不佩戴安全头盔、逆行等。







曝光不是目的,安全才是第一

广大交通参与者

行车时要注意安全

务必遵守交通法规,文明驾驶

各行其道,平安回家

◆本文来源:嗨0543综合交警大队、平安邹平

◆编辑:滨小州(微信:wei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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