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离不开每一位交通参与者的共同努力,为进一步规范辖区道路通行秩序,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创造安全、文明、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邹平交警持续开展“曝光”行动,对部分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曝光,希望广大交通参与者引以为戒,摒弃交通陋习,自觉遵规守法,做到“守法规知礼让,安全文明出行”。
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曝光
违法车辆:鲁M9966R
违法时间:2025年4月8日
违法地点:鹤伴二路与醴泉五路路口
违法行为:驾驶机动车不按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
违法车辆:鲁MG109S
违法时间:2025年4月8日
违法地点:鹤伴一路与广场东路路口
违法行为:驾驶机动车不按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
违法车辆:鲁C06P70
违法时间:2025年4月8日
违法地点:会仙三路与月河六路路口
违法行为:驾驶机动车不按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
违法车辆:鲁MG9C59
违法时间:2025年4月9日
违法地点:醴泉七路路段
违法行为:机动车违停
违法车辆:鲁M889AT
违法时间:2025年4月4日
违法地点:黛溪三路路段
违法行为:未停让人行横道上的行人
违法车辆:鲁MF9M05
违法时间:2025年4月3日
违法地点:黛溪三路路段
违法行为:未停让人行横道上的行人
违法车辆:鲁MJM444
违法时间:2025年4月3日
违法地点:黛溪三路路段
违法行为:未停让人行横道上的行人
非机动车、行人交通违法行为曝光
非机动车、行人交通违法行为主要包括闯红灯、驾乘电动自行车、摩托车不佩戴安全头盔、逆行等。
曝光不是目的,安全才是第一
广大交通参与者
行车时要注意安全
务必遵守交通法规,文明驾驶
各行其道,平安回家
◆本文来源:嗨0543综合交警大队、平安邹平
◆编辑:滨小州(微信:wei1021)
由于平台规则,只有当您跟我有更多互动的时候,才会被认定为铁粉。如果您喜欢我的文章,可以点个“关注”,成为铁粉后能第一时间收到文章推送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