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服役近20年的电梯,门关不上、突然坠层……福州台江区滨江半岛小区业主们每天在"生死时速"中进出家门。当88%业主同意动用维修基金换电梯时,却因开发商手握超1/3面积拒投票,业委会成立陷入僵局。
电梯惊魂催生自治觉醒
2006年交付的滨江半岛小区,在经历18年风雨后,电梯老化问题集中爆发。“在电梯里突然掉几层”、“门关着打不开”成为日常。2024年8月,88%业主通过投票决定成立业委会,拟动用公共维修基金更换电梯。
开发商"沉默权"成拦路虎
正当4.3万㎡赞成面积(总7万㎡)即将达标时,手握超1/3面积的开发商突然发声明:“不参与表决”。社区主任黄国华解释:“按《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需双三分之二面积+人数参与才有效,开发商缺席导致面积未达标。”
选票备注引发法律罗生门
业主出示的选票明确标注:"首次业主大会不投票视为弃权"。大家认为,开发商全程参与筹备,收到选票却临阵退缩,按规则应视为弃权!
苍霞街道工作人员表示,他们曾对业主们提出的问题进行过研讨,结论是开发商的产权面积不纳入投票范围。
那么,开发商收到业主们带有标注的选票单,又不参与投票的话,到底算不算弃权呢?律师们也给出了不同的答案。
律师 罗威
筹备组规则应具契约精神,开发商既参与筹备又收到选票,其沉默应视为弃权,面积计入参与基数!
律师 蔡思斌
筹备组单方声明无强制力,开发商作为产权人有权保持沉默,现有法律确实存在“沉默权”漏洞。
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丁兆增
开发商其作为业主的身份,明知小区已经在筹办首次的业主大会,并且开发商也参与了其中,还收到了选票,也知道了选票中有这样的一些文字表达,那么他以不参与的方式来作为其态度,那么就可以视为弃权行为。
今天,福州市台江区苍霞街道办事处的工作人员,表示通过讨论还是坚持原有观点,认为开发商的不参与声明有法律效力,其名下面积不能算到参与面积中。目前,街道工作人员仍在努力劝说和鼓励开发商参与投票,促成业委会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