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周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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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纠纷里,出借方为追讨欠款,往往需要聘请律师代理诉讼,由此产生律师费。若借款合同明确约定违约方承担律师费,出借方要求违约方支付律师费通常能得到法院支持。
那么,民间借贷未约定律师费的,能否由违约方赔偿呢?
最高院在《新疆华誉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陈俊名及一审被告张俊选、魏华、张峰、武克隽、陈辉、新疆华誉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再审案》中明确:
律师费为借款人未依约履行还款责任给出借人造成的损失,法院根据出借人的请求,判决由借款人予以承担,并无不妥。
最高院认为,
借款人(被告)主张在出借人(原告)的诉讼请求仅部分得到支持的情况下,法院判决其承担全部律师费错误。
借款人拖欠借款长期未还,出借人为实现债权已实际支付律师代理费数十万元,有相关票据为证,该费用应属借款人未依约履行还款责任给出借人造成的损失,法院根据出借人的请求,判决由借款人予以承担,并无不妥。
据此,在司法实践中,即使民间借贷未约定律师费,部分法院也会基于公平原则和案件的具体情况,酌情判定违约方承担部分或全部律师费。
例如,在一些借款金额较大、借贷关系复杂或涉及专业法律问题的案件中,出借人通过诉讼方式实现债权的目的具有正当性,且律师费的支出是合理的,法院可能会考虑让违约方承担律师费。
若借款人存在恶意违约、逃避债务等恶劣行为,法院也可能倾向于支持出借人关于律师费的主张。
比如,借款人在借款到期后,故意转移财产、隐匿行踪,拒绝与出借人沟通还款事宜,迫使出借人只能通过法律途径维权。此时,法院会认为借款人的行为严重损害了出借人的合法权益,且增加了出借人的维权难度和成本。为了对借款人的这种恶意行为进行惩戒,同时弥补出借人的合理损失,法院可能会判决违约方承担出借人的律师费。
周军律师提醒,民间借贷未约定律师费,并不意味着法院绝对不会判由违约方赔偿。出借人若想让违约方承担律师费,应尽量提供证据证明律师费支出的合理性,如提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正规发票、费用明细,证明律师费符合当地律师收费标准;同时,要向法院说明案件的复杂性、自身维权的必要性,以及借款人违约行为的严重性等。借款人则可从律师费不合理、自身不存在恶意违约等角度进行抗辩。若遇到此类纠纷,建议及时咨询专业法律人士,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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