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金华市区
货运车辆限行规定的通告
为更好保障城市货运配送发展,提高城市货运配送效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规定,决定对金华市区(婺城区、金东区行政区域范围)货运车辆限行规定进行调整。调整措施通告如下:
一、原有“全时段限制核载1.5吨(含)以上货运车辆、拖拉机及农用车通行”调整为“全时段限制重型货车、中型货车(长度6米以下厢式货车除外)、拖拉机及农用车通行”。
二、部分桥梁、隧道、高架路、快速路等道路对货运车辆的限行要求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从其要求。具体以道路上设置的交通标志标线为准。
三、驾驶人应当遵守限制质量、限制高度、限制宽度等交通标志要求,避开无法满足相关货运车辆通行的桥梁、隧道、高架路等地段。
四、运输危险物品车辆除遵守货运车辆限行规定外,还应当遵守禁止运输危险物品车辆驶入标志的要求。
五、本通告规定自2025年4月15日起实施。
金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5年4月8日
小编为广大货车驾驶人朋友精心整理了
金华市区货运车辆限行区域(道路)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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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区二环以内限行
金华市区二环内
货运车辆限行区域(道路)示意图
金华市区二环外【金义新区】
金义新区-东片区 范围(1)
金义新区-东片区范围(2)
金义新区-东片区范围(3)
金华市区二环外【婺城新区】
婺城新区范围
金华市区二环外【澧浦镇范围】
澧浦镇范围
【金义中央大道】
金义中央大道
请注意!根据《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通行管理的通告》,金华市区(婺城区、金东区行政区域范围)全天禁止国家第三阶段排放标准及未达到国家第三阶段排放标准的柴油货车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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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金华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