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1日,据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消息,当日,该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贵州省铜仁市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杨德振受贿一案。
▲庭审现场 图据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
杨德振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法庭将择期宣判
贵州省毕节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08年至2023年,被告人杨德振利用担任松桃县委常委、组织部长、副县长,印江县委副书记,玉屏县委副书记、县长,玉屏经开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铜仁市政协党组成员、副主席的职务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工程项目承接、工程款拨付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703万余元,获得孳息103万余元。检察机关提请以受贿罪追究杨德振的刑事责任。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杨德振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杨德振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红星新闻此前报道,1月13日,贵州省纪委监委发布通报,贵州铜仁市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杨德振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经查,杨德振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背组织原则,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廉洁底线失守,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违规从事营利活动;丧失纪法底线,将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异化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承接、款项拨付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通报称,杨德振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有关规定,经贵州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贵州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杨德振开除党籍处分;由贵州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中共铜仁市第三次代表大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任玉屏县长时
因一起严重腐败窝案被约谈
据了解,杨德振是去年8月在铜仁市政协党组成员、副主席任上通报被查的。公开信息显示,杨德振生于1965年,贵州黎平人,长期在贵州工作,曾任松桃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副县长(分管政府常务工作);印江县委副书记等职。2013年,他任玉屏县委副书记,县长。2021年3月当选铜仁市政协副主席,后卸任玉屏县县长,直至被查。
贵州省纪委监委网站信息显示,2017年7月,贵州省纪委曾通报了玉屏县扶贫办严重腐败窝案及问责情况。通报指出,2012年4月至2016年5月,玉屏县扶贫办原党组书记、主任简光禄多次授意安排本单位相关人员以收取“工作经费”为名,向申请信贷扶贫贴息资金企业及个人收取“工作经费”私设“小金库”,并用于违规发放职工福利和与部分人员私分。同时,县扶贫办对企业申请贴息贷款的资料审核把关不严,致使8家企业与银行工作人员勾结,套取贴息资金。该案涉及县扶贫办党员干部11人、银行工作人员1人、企业8家,累计收缴违纪资金378万余元。涉案人员分别受到严肃处理,其中7人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通报显示,玉屏县扶贫办严重腐败窝案发生后,铜仁市委、市纪委主要负责同志曾对时任玉屏县委书记王俊铭和县委副书记、县长杨德振进行了约谈;县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分管扶贫开发工作的副县长罗宁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及组织调整;玉屏县扶贫办前后两任纪检组长柏先杰、吴本松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和留党察看一年及行政降级处分。
红星新闻记者 袁伟
编辑 包程立 责编 李彬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