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的花里胡哨不过是为了掩盖内在的空虚。
——坤鹏
这第十三卷和接下来的第十四卷在《形而上学》中属于比较特殊的部分,
它们集中讨论了柏拉图及其追随者,即柏拉图主义者,关于理型、理型数以及数学数之间的有关问题;
而对于毕达哥拉斯学派数的理论则与此联系起来一起进行讨论,但是,显然处在次要地位,
当然,它们讨论的问题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
除了讨论的内容不同之外,这两卷的写作风格也和之前有所不同,
以前各卷都是划分为一些章节,每章论述的问题都相对简单专一,因此,每章中论述对象也相对明确,
但是在这十三、十四卷,由于论述的问题互相交叉,比较复杂,
所以,亚里士多德采取了将论述的问题先加以大的划分,再作小的划分,
而他对于每章所论述的问题,则服从这个原则,有的对一个问题用两章,甚至三章来讨论,
而设在一个问题的标题之下,有的甚至超过了卷的划分,出现了跨卷现象,
比如:十三卷最后一章和十四卷第一章就是拴在一起的。
第十三卷主要围绕以下三点展开讨论:
第一,以前讨论了感性事物的实体(也就是可变动、有生灭事物的实体,特别是在第七、八、九卷讨论过的),现在要讨论“是否存在与这些相分离的一个不变动的永恒的实体”,
对此,亚里士多德其实已经在第十二卷讨论过了,
但在第十三、十四卷中他又从数学数和理型数的角度讨论了这个问题。
第二,有人主张数学的对象是实体,其他人主张理型是实体,有的则相信这两者,还有人把这两者等同,而有人仅仅相信数学对象。
第三,数学的对象是否存在,如果存在,是怎么样的;关于理型;事物的实体与原理是否是数和理型。
第十三卷第一章(1)
原文:
我们先已在“物学”论文中陈述了可感觉事物的本体与物质,
以后又讨论过具有实现存在的本体。
解释:
我们之前已经在有关物理学的著作中讲述了可感事物的实体和质料,
之后又讨论了关于实现存在的实体。
原文:
如今,我们研究的问题是:
在可感觉本体之外,有无不动变而永恒的本体,
若说有此本体,则又当研究这是什么本体。
解释:
当下我们要探讨的问题是:
在可感实体之外,是否存在着不运动且为永恒的实体,
如果说有这个实体,那么又要探讨这个实体究竟是什么。
原文:
我们应该考虑到各家的主张,
倘彼诚立说有误,吾人当求免于同样的瑕疵,
如吾人之用意与诸家不无相通而可互为印证之处,
则吾人亦可无憾于自己的议论;
人欲推陈出新,以鸣其道于当世,
良愿于古人所已言及者有所裨益,
如其未必胜于昔贤,亦愿不至甚愧于旧说而已。
解释:
首先,我们要综合各家之言,
如果某些说法已然被证明有误,我就应当力求避免同样的错误,
如果我的观点和众家之言没有相通之处却可以相互印证,
那么,我也将无憾于自己的研究;
如果是想要抛弃旧的思想观念,建立新的主张,于当世宣扬其道,
那么,希望通过古人之言而有所得未尝不是好事,
如其所言未必胜过古代的先贤,也是希望不太过于愧于旧说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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