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钟山区人民法院通过"强制+和解"双轨执行模式,成功执结一起标的额16.8万元的追偿权纠纷案件,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该案申请执行人浙江某担保公司与被执行人谢某某因追偿权纠纷诉至法院。判决生效后,谢某某未履行付款义务,案件进入执行程序。
"刚"执法
精准锁定控制局面
执行过程中,钟山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根据财产线索,迅速对登记在谢某某名下(实际由其儿子管理使用)的车辆打出了一套强制措施“组合拳”——完成财产线索核查、实施车辆扣押、同步启动评估拍卖程序,这有效地警示了被执行人及其家属,并为后续和解创造了有利条件。
"柔"调解
"强制+和解"双轨执行
“我们在坚持依法执行的同时,始终注重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贯彻。”本案承办法官介绍。扣押车辆后,被执行人之子主动联系法院,表示愿意代父偿债,但因经济能力有限,希望协商减免部分款项。执行法官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立即转变工作思路,一方面向申请执行人释明被执行人实际履行能力,另一方面督促被执行人诚信解决问题。经多轮沟通,申请执行人最终同意将债务减免至16万元,同时放弃剩余款项及利息主张,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完毕。
钟山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持续深化执行攻坚、创新工作方法,执行法官既通过扣押财产等强制措施树立司法权威,又以调解促和解的方式减轻当事人诉累,展现了法院在保障胜诉权益的同时,兼顾情理法的平衡。近年来,钟山区人民法院持续贯彻“强制执行与善意文明并重”理念,灵活运用执行和解、信用修复等机制,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2025年以来,钟山区人民法院已通过“强制+和解”模式成功执结同类案件220件,和解履行金额累计达822万余元,此类案件结案占比同比提升6个百分点,执行完毕率保持最优值40%以上,执行工作质效显著提升。
执行法官谈执行
执行法官丁乐
“我们不是简单就案办案,而是将纠纷化解贯穿执行全过程。在采取强制措施的同时,执行团队会主动延伸司法职能,通过‘背对背’调解、‘面对面’沟通,最终促成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实现案结事了。”
执行局负责人刘毅
“这个案例是我们践行‘司法为民’理念的一个缩影。我们还将继续探索创新执行工作机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终审:康芬
复审:周海波
初审:王娟
编辑:唐小婷
来源:钟山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