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记者从阿勒泰地区社会保险中心获悉,2024年以来,阿勒泰地区以“集体经济补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为突破口,积极探索养老保险筹资新路径,通过筑牢个人账户“第三支点”,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障注入新动能。截至目前,全地区11乡镇14个村集体完成集体经济补助工作,1988名参保人员享受缴费补助,补助资金达19.27万元,不仅惠及群众养老待遇提升,更为乡村振兴注入了活力。
根据《关于开展自治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集体补助工作的通知》要求,地区各县市人社局、社保中心积极借鉴国内其他省份先进县市成功经验,组织各县市乡镇、财政、农业农村、税务等相关部门召开村集体补助工作座谈会,紧紧围绕资助方式合规性、资助标准公平性、资助缴费可持续性进行探讨,在充分调研和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确定开展集体补助试点工作。
同时,根据“一村一方案”要求,试点村按照重要事项决策流程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协商确定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集体补助的对象、标准和办法,制定具体补助方案。各县市人社与税务部门密切配合,解决参保数据衔接问题,为集体补助工作打通缴费通道。在补助标准的划分中适度向重点人群倾斜,体现政策温度和人文关怀。
人社部门出政策,村集体经济“掏腰包”,人民群众得实惠。试点工作减轻了参保群众续保缴费的经济负担,提高了养老待遇水平,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增添了动力。
目前,阿勒泰地区通过集体经济补助试点,实现了养老保障与乡村振兴的“双赢”。随着政策覆盖面扩大,更多群众将共享改革发展红利,绘就“老有所养、老有所安”的幸福图景。下一步,阿勒泰地区计划以现有试点成果为基础,推动更多具备条件的村集体参与补助工作,并探索引入社会公益组织、企业等多方资助力量,构建“个人缴费+政府补贴+集体补助”的多层次保障体系。
阿勒泰地区融媒体中心记者:古丽娜
通讯员:贾依娜西·合德尔拜